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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伦理妥协的合法性探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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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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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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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Z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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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伦理妥协是公共行政领域一种特殊的价值抉择,因其在实践中表现为择恶弃善或择小善弃大善,故其存在总面临着合法性危机。合法性不仅意味着被公众认同,而且其本身必须内含善的因子。行政伦理妥协之所以被接受,在于公共行政领域难以实现最优选择,而常常不得不以满意选择代之,但总是努力趋向至善。作为一种非羁束性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对行政伦理妥协进行严格的限定才能保证妥协总是处在合法性范畴内。在实践中,要加强对妥协行为的监督,避免虚假的价值冲突,并积极提升行政人员的能力,努力超越行政伦理妥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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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伦理妥协
合法性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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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523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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