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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常设机构”的税收协定规则构建研究--公平分享“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数字经济税收利益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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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洲 周洁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25-37,共13页
跨境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营业所得的国际税收分配规则造成了严重挑战,其中,以物理存在为基本构成要求的"场所型常设机构"的税收协定规则已经失去其原有的功能作用。为应对这一挑战,理论与政策层面形成了"虚拟常设机构"... 跨境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营业所得的国际税收分配规则造成了严重挑战,其中,以物理存在为基本构成要求的"场所型常设机构"的税收协定规则已经失去其原有的功能作用。为应对这一挑战,理论与政策层面形成了"虚拟常设机构"的改革重塑方案,一些国家和税收管辖区已经开始尝试引入和运用"虚拟常设机构"规则。本文在分析现有相关理论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了"虚拟常设机构"衡量判定的系统完整的规则体系,包括确立"虚拟常设机构"的基本判定规则、整合判定规则、与传统常设机构同时并存的协调规则、排除豁免规则、与判定规则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规则。为顺应"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一带一路"国家公平分享跨境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利益,进一步分析论证了如何与"一带一路"国家协商构建有关"虚拟常设机构"的税收协定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数字经济 国际税收 虚拟常设机构 税收协定规则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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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的常设机构概念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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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益新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3-21,62,共10页
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概念存在的意义,在于标志非居民的跨国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着实质性的经济联系。非居民的跨国电子商务活动是否在来源国构成常设机构存在,应以其网址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及其通过网址实际从事活动的性质、数量... 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概念存在的意义,在于标志非居民的跨国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着实质性的经济联系。非居民的跨国电子商务活动是否在来源国构成常设机构存在,应以其网址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及其通过网址实际从事活动的性质、数量规模和时间延续性,来判定它与来源国是否构成实质性的经济联系。判定的标准为网址活动的时间延续性、营业性和网址功能的系统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常设机构 国际税收协定 营业所得 虚拟常设机构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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