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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之批判、反思与正确定位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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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鹤徽 王太平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0-26,共7页
数字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于是技术保护措施成为著作权人保护其权利的重要手段。从法律性质上,技术保护措施是一种著作权保护的私力救济手段。从保护方法来看,技术保护措施是一种控制终端用户行为的著作权保护方式。... 数字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于是技术保护措施成为著作权人保护其权利的重要手段。从法律性质上,技术保护措施是一种著作权保护的私力救济手段。从保护方法来看,技术保护措施是一种控制终端用户行为的著作权保护方式。技术保护措施的私力救济性和终端控制性不仅是对著作权制度利益平衡理念的私力破坏,也是对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路径的人为分割。尽管技术保护措施有诸多缺陷,以技术保护措施为基础的著作权保护模式也难以胜任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重任,但技术保护措施在构建未来著作权保护模式中仍将占有重要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 技术保护措施 著作权保护模式 私力救济 终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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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保护比较法证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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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秋芬 郑友德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05-111,共7页
当前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保护上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是作品以及体育赛事节目传播行为应归于何种著作财产权两个方面。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存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涉体育赛事节目侵权纠纷缺乏稳定裁判规则和预期的... 当前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保护上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体育赛事节目是否是作品以及体育赛事节目传播行为应归于何种著作财产权两个方面。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存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涉体育赛事节目侵权纠纷缺乏稳定裁判规则和预期的问题,确定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客体类型显得刻不容缓。从立法论角度出发,立足体育赛事节目的特征,肯定体育赛事节目的"独创性",在现有著作权客体类型中将其确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有利于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基于目前我国体育赛事节目纠纷大多数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但仍然争议不断的情况,借鉴体育产业发达的美国和英国著作权法保护模式,构建我国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法保护模式十分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节目 独创性 著作权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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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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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永和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69-74,共6页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在理论上需要私法与公法综合保护;在立法操作上宜将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在一起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促进条例"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时制定"... 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模式,在理论上需要私法与公法综合保护;在立法操作上宜将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在一起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促进条例"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时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把民间文学艺术确定为一种特别权利予以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文学艺术 综合保护模式 著作权保护模式 特别权利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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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利用的“合理使用+单纯获酬权”模式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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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荣 《出版广角》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9期75-80,共6页
与传统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著作权保护聚焦于输入阶段不同,生成式人工智能因增加了输出阶段而更为复杂。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著作权保护的讨论必须综合输入阶段和输出阶段。输入阶段的作品利用指向生成程序的形成,不对原作品形成市场... 与传统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著作权保护聚焦于输入阶段不同,生成式人工智能因增加了输出阶段而更为复杂。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利用著作权保护的讨论必须综合输入阶段和输出阶段。输入阶段的作品利用指向生成程序的形成,不对原作品形成市场替代,具有认定为合理使用的空间,输出阶段的生成内容则直接与原作品形成竞争关系,需要对输出阶段的作品利用确定合理的对价。基于输入阶段作品利用合理使用定性的理论证成,可以对输出阶段的作品利用采取单纯获酬权的路径,构建起“合理使用+单纯获酬权”的二阶著作权保护模式,从而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作品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作品利用 合理使用 单纯获酬权 二阶著作权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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