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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J.范伯格的社会正义理论及其意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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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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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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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68-7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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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配正义与转型期弱势群体研究"(编号11BZX068)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010GJXM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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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著名哲学家J.范伯格先生提出的社会正义理论具有其独特性,但国内学者对其研究不多。本文从他提出的比较性正义和非比较性正义,比较性正义的原则以及分配正义等方面对范伯格的社会正义思想进行初步的探讨,指出研究范伯格先生的社会正义理论,对于解决我国目前分配失衡、贫富差距加大,具有很大的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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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范伯格社会正义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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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89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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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什么是损害?——一个刑法哲学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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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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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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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0-34,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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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数字人权的法理证成和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FXB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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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损害引发法律强制,特别是刑法的回应。社会变迁和科技发展产生了新的损害形态,但损害的概念内涵难以确定,导致损害的犯罪化边界难以划定。传统刑法哲学通过证成损害原则来理解损害,以范伯格为代表的刑法哲学家以损害为依据为刑法强制划定界限。但这种理论路径面临两难困境:既无法借助损害的概念来为损害原则的正当性辩护,也未能充分展示损害的概念结构。其他理论家通过比较意义上的损害观、反事实的损害观和道德意义上的损害观揭示损害的概念,为损害原则的辩护寻找新的出路。从对这些立场的批评和辩护可以看出,损害与法律家长主义和法律道德主义也可以兼容。损害的概念内涵虽然充满分歧,但有助于更好地回应实践中的疑难情形,为理解刑法中的法益和智能时代的数字损害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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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损害
损害原则
范伯格
刑法哲学
数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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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arm
Harm Principle
Feinberg
Criminal Law Philosophy
Digital H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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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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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罗尔斯反驳前正义应得的理由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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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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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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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1-11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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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政治哲学谱系中的罗尔斯研究”(2018EZX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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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流行应得观以实现应得来定义分配正义,这就使其在评估社会的制度安排时,主张“应得先于正义制度而确立,并作为衡量制度正义与否的尺度”。罗尔斯驳斥了先于正义制度的应得,认为应得依系于某一特定正义制度而确立。罗尔斯从人们不应得其天赋、社会家庭环境的角度对前正义应得的反驳,依赖于一个并不可靠的前提,因此屡遭诟病。但这并不表明罗尔斯颠覆流行应得观的努力的失败。罗尔斯对竞赛中应得胜利现象的分析,隐含了反驳前正义应得的另一个更为有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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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罗尔斯
范伯格
应得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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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712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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