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试论英国普通法形成的原因
被引量:2
1
作者
李磊
机构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
出处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2期94-97,共4页
文摘
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也称英国法系(Anglo-Saxon Law System)、英美法系(Anglo-Americean Law System),是以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为基础,融入罗马法、教会法、以及中世纪商法的若干原则而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该法系最早产生于不列颠群岛,后来随着大英帝国的扩张而向全世纪传播。
关键词
英国普通法
英国 法
贤人会议
国王
罗马法
形成的原因
英国 人
撒克逊人
不列颠群岛
习惯法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题名 浅析英国普通法的起源
被引量:1
2
作者
杨联华
出处
《现代法学》
1986年第1期51-54,共4页
文摘
英国法通常被看作是由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以普通法的历史最为悠久,衡平法乃是普通法的补充和完善,而制定法则是其具体体现。因此,对于英国法的研究,必须首先探索普通法的起源。一○六六年秋,诺曼底公爵的私生子威廉率领军队征服不列颠,这在英国历史上是一个重大事件。它不仅加速完成了英国封建化的进程,使封建制度在英国最终确立和巩固起来。
关键词
英国普通法
盎格鲁撒克逊
诺曼底公国
英国 法
英国 人
诺曼底征服
习惯法
起源
制定法
罗马法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英国诉讼制度的早期形态及其日耳曼法特征
3
作者
宫艳丽
机构
西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50-152,共3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8CSS005)"英国普通法的渊源及早期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的诉讼制度主要有宣誓助讼和神明裁判两种基本形态。在制度设计和证据方法方面,宣誓助讼和神明裁判相对原始,缺乏理性和事实根据。在法律观念和司法原则方面,宣誓助讼和神明裁判具有鲜明的形式主义与团体主义特征,十分重视程序原则与社区责任,这是日耳曼法的典型特征。在英国普通法形成时期,这两种诉讼制度均走向衰亡,但其所体现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原则却存留下来并构成普通法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
英国普通法
日耳曼法
诉讼制度
宣誓助讼
神明裁判
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从“程序先于权利”看英国法
被引量:7
4
作者
卢云豹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75-78,共4页
文摘
英国法无论在结构、分类还是在概念上都是极独特的。那么,导致产生这种独特之处的根源何在?或者说,英国人是以什么为中心来构筑其法律大厦的?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程序问题在英国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性。因为直到19世纪,“英国法学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各种不同的。
关键词
英国普通法
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 法
诉讼程序
命令状
程序法
诉讼形式
法学家
英国 人
衡平法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英国法律对英属非洲殖民地法律的影响
5
作者
刘小兵
机构
江苏省委党校法律教研室
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36-39,共4页
文摘
一'帝国就是饭碗问题。要是你不愿意内战,你就应当做帝国主义者。'(罗德斯语)依据这种'理论',英国殖民帝国主义者自19世纪开始用武力将非洲经济价值最高的88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置于自己的帝国范围内,约4、5千万非洲人处于其殖民统治下。而与这种政治、经济压迫同步发展的,是大英帝国的法律。
关键词
英国 法律
衡平法
英国普通法
殖民地时期
帝国主义者
非洲经济
罗德斯
英国 殖民
英国 法院
高等法院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题名 英美两国判例法之比较
被引量:3
6
作者
董茂云
机构
复旦大学法律系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75-78,共4页
文摘
英国的判例法,是从中世纪英国威斯敏斯特法院的司法活动中产生的。中世纪,英国的法官是作为国王的特权使者到各地巡回审判的,有很高的社会威望,他们逐步取得了“造法”与司法之独立地位;十七世纪,法院协助议会反击英王专权,在议会主权确立之时,也维护了法院的传统...
关键词
判例法
英国普通法
遵循先例
下级法院
法典编纂
英国 法
上级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
制定法
上诉法院
分类号
D908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从立法理性到司法理性——针对性贿赂争议的反思
7
作者
周微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出处
《政法论丛》
2005年第2期12-17,共6页
文摘
本文对目前国内有关性贿赂的争议进行了反思,质疑了作为这些立论之基础的立法理性的思维模式。既揭示了这一思维模式之不合理性源自传统理性主义哲学观,也发现了这一思维模式可能导致的消极后果,即对人的自由的吞噬。在英国普通法的启示下,本文认为,借性贿赂之机建立判例制度,从而逐渐导入司法理性的思维模式将能在一定程度上纠正立法理性思维之偏颇,并弱化其导致消极后果的可能性。
关键词
司法理性
性贿赂
反思
思维模式
传统理性主义
英国普通法
不合理性
人的自由
判例制度
理性思维
哲学观
可能性
消极
作为
立法
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92
[政治法律—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