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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适当顾及义务的履行研究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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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旭
郭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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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研究院法制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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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62-176,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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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立法趋势研究”(项目编号:24NDJC304YB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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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适当顾及义务对平衡沿海国和其他国家海洋权利、实现海洋的充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适当顾及义务的内涵模糊,其基本要求和履行形式并不明确。实践中,沿海国基于污染防控对航行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其他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实施军事活动是否违反适当顾及义务存在争议,不同国家对适当顾及义务履行形式的规定也不一致。适当顾及义务的理论共识和实践规律表明,遵守国际法和沿海国法律、不得危害沿海国和平与安全、尊重沿海国为行使专属经济区权利而采取的管理措施是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适当顾及义务的基本要求。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适当顾及义务的履行可细化为分析航行涉及的沿海国权益、判断航行是否影响沿海国权益、事先与沿海国沟通协商、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避免侵害沿海国合法权益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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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适当顾及义务
专属经济区
航行自由
沿海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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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Obligation of Due Regard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Freedom of Navigation
The Coastal State
UNC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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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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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专属经济区内的航行自由:法律边界与中国应策
被引量: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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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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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武大总部)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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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26-3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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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一等资助“中国参与极地治理的行为机制分析”(项目编号:2016M590718)
中央经费项目
国家海洋软科学专项“国家间海上划界案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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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专属经济区内的航行自由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理论争议点涵盖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是否拥有对他国船只特别是军用船只的"同意权"问题,以及有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宪章》对应文本条款的阐释争论。同时,这一问题所引发的实践问题则包括与航行自由相对应的飞越自由问题和专属经济区上空的防空识别区问题、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问题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所享有的剩余权利问题。为此,处理专属经济区内的航行自由问题需要选择适当的法律边界。基于自身海洋安全和发展需要,中国应对此问题持体系化且灵活性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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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航行自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沿海国
剩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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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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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海洋法公约冰封区域条款在西北航道的适用
被引量: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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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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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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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97-10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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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海上人工岛屿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6YJC82004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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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冰封区域条款)赋予加拿大"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冰封区域"行使环境立法权和执法权,有权制定不受一般国际规则和标准限制的环境法律和规章。加拿大出于维护本国利益考量,在对西北航道的环境立法与执法中适用冰封区域条款时偏离正常轨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乃至剥夺了其他国家的航行自由权。美国等国对此表示反对,学界亦展开了激烈探讨,主要涉及西北航道法律地位对冰封区域条款适用的影响,冰封区域条款在西北航道专属经济区适用的限度,冰封区域条款适用于西北航道专属经济区的冲突,相关国家如何参与西北航道治理,冰封区域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等问题。其宗旨在于平衡加拿大与其他国家利益的可行性主张,切实维护西北航道的海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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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冰封区域条款
专属经济区
航行自由
剩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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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CLOS
Ice - covered Areas Articl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Freedom of Navigation
Residu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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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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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航行自由制度与中国的政策选择
被引量: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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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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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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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际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82-99,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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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海洋自由航行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批准号:14YJA8200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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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航行自由"在当代国际社会已经发展成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其他公约和国际习惯法为补充的国际法律制度,体现出从关注"自由"转变为规范"航行"的权利义务、从强调航行不受干涉转变为协调航行权与沿海国利益、从国家间的利益博弈转向博弈与共同治理并存的特点。与此同时,若干新问题需要国际立法作出澄清和协调,如专属经济区内资源利用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与航行自由的冲突、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与沿海国安全利益的冲突等。充分利用航行自由制度,积极参与该制度的后续国际立法完善将是中国适应角色转变后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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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航行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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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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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上军事活动的界定与美国南海“灰色地带行动”
被引量:1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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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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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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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际安全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2-131,159,160,共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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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军民融合战略下海上通道安全法治保障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55)支持
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平时国际法下军舰海上执法的困境与出路”(项目批准号:2020-1-015)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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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对华海上竞争的工具,美国在南海的“灰色地带行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模糊性,其中包括《公约》下军事活动界定的标准不明。事实上,海上军事活动的界定作为《公约》的遗留问题,一直备受理论界关注,但时至今日在国际司法实践中仍然争议不断,加之当下还面临着传统海洋强国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海洋大国的利益冲突加剧、主权国家的海上活动形式日益丰富等新挑战,导致海上军事活动的界定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根据国际司法实践,在军事活动的界定中法庭或仲裁庭主要关注主体因素、行为方式和活动目的,这三个要素构建起了以海上活动的主体为初步证据、重点考察行为方式、在有限范围内兼顾活动目的的界定思路。对中国而言,以实证视角审视作为美国南海典型“灰色地带行动”的“航行自由行动”,有助于客观全面认识其法律性质,进而从国际法层面有力回击美国的海上霸权行为,助力完善应对美国南海“灰色地带行动”的中国方案,最终在实现强化南海维权执法的同时,避免冲突失控,妥善处理波谲云诡的南海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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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军事活动
灰色地带行动
航行自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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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
military activities
gray zone operations
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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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815.5
[政治法律—国际关系]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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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南海军事化问题论析
被引量: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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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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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外交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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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洋问题研究》
CSSCI
2019年第1期73-87,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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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项目"国家海洋治理体系研究"(17ZDA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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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军事化的概念既表现为一个国家在某些内政外交等事务上增强军事属性的过程,也体现为军事要素影响国家间关系的作用在增强的过程。军事化与军国主义、安全化和武器化等概念存在着联系,但也具有较大区别,反映出国家为应对安全困境而增强软硬基础设施的态势与趋势,存在着全球性、地区性和国家性3个层次。由于在理论假定和概念阐释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灰色区域,军事化如何以及能否在实践操作中被正确和准确使用会存在较大困难。近年来,中美关于南海军事化问题在概念界定、责任归属、程度强弱与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分歧,并在行动中具有爆发低烈度冲突的风险。从趋势上看,南海军事化问题还存在着主动性与被动性、防御性与进攻性、建设性与破坏性以及适度与过度等方面的争议,体现了相关国家之间在法律和战略上的博弈进程。对此,中国有必要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政策和措施,减弱其他方推进南海军事化问题的法律和战略基础,增强在南海地区进行必要建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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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海问题
军事化
灰色区域
航行自由行动计划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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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outh China Sea Issue
militarization
grey area
FONOP
UNC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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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823
[政治法律—外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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