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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编纂“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的构想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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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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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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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3-98,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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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环境的重要方面,防治自然地理环境损害应当成为环境保护法调整的除污染防治、生态损害防治、资源损害防治之外的第四个环境保护事务领域。编碁我国环境法典的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在学理上、立法上和法典编纂技术上都是可行的。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是环境法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环境法典中较为成熟的一个分支。编纂环境法典需要对涉自然地理环境保护法编作出典或入典安排。制定自然地理环境损害防治基本法、宅候变化与大气层环境损害防治法、地质灾害防治法,修改现有自然地理环境损害防治法,是自然地理环境法编编纂工程中的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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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典编纂
自然地理环境
环境法典
自然地理环境损害防治法
环保法体系
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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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dification
physical geographic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code
physical geographic environmental damag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la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system
bas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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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46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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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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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庆文
吴鹏达
尹家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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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哈尔滨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哈尔滨市渔业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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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水产》
1999年第1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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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6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第19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赋予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根据《防治法》的规定,农业部下发了贯彻执行《防治法》的通知,并制定了《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方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渔业污染事故的罚款标准,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贯彻实施,为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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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渔业污染事故
渔业水域
调查处理
举证责任
污染物
环境污染损害
监督管理机构
溶解氧
防治法
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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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507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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