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脑机接口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
- 1
-
-
作者
汪焱梁
-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81-91,202,共12页
-
基金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重点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合理使用规则研究”(BQ20240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化开放创新范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化保护与价值转化法律机制研究”(21&ZD141)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脑机接口绕过了“神经-肌肉”系统的输出通路,创造出新型表达渠道,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创作范式,对现有的著作权制度构成了挑战。面对脑机接口技术的迭变,著作权理论亟须反思和重构,应从法理学层面化解在脑机接口生成内容的过程中思想与表达在物理层面上的混淆问题、脑机接口技术对作者主体身份的冲击问题以及创作成本降低导致的独创性表达稀缺性减弱的问题。脑机接口生成内容不仅满足了表达的要求,还同时兼具独创性和可感知性,因此,脑机接口生成内容具备作品属性。在此基础上,其权利归属应寻求专有权利与公有领域的平衡。从工具论的视角出发,脑机接口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最终应归属于使用者,而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作为私权的著作权归属应坚持意思自治优先的规则。
-
关键词
脑机接口生成内容
著作权
思想表达二分
使用者
-
Keywords
brain-computer interface generated content
copyright
idea-expression dichotomy
users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TN911.7
[电子电信—通信与信息系统]
R318
[医药卫生—生物医学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