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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肉鸭旱养对耕地及水体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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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丹丹 沈俊俊 +7 位作者 刘威 孙福方 蔡中峰 王付云 杨秀梅 赫兰保 展光建 冯艳忠 《中国沼气》 2025年第4期47-53,共7页
近年来,随着肉鸭规模化养殖数量的不断增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研究菏泽市肉鸭养殖对耕地及水体的影响,基于2022年各县区主要畜禽养殖出栏数量、耕地面积和水资源总量,评估肉鸭养殖对耕地、水体污染负荷的贡... 近年来,随着肉鸭规模化养殖数量的不断增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研究菏泽市肉鸭养殖对耕地及水体的影响,基于2022年各县区主要畜禽养殖出栏数量、耕地面积和水资源总量,评估肉鸭养殖对耕地、水体污染负荷的贡献。结果表明:2022年菏泽市畜禽粪尿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389.92万t、164.88万t,耕地负荷为18.16 t·hm^(-2),预警级别处于Ⅱ级。其中肉鸭产生量分别为166.39万t、19.53万t,贡献率为11.97%、11.84%。鸭粪水体COD、BOD 5、NH_(4)^(+)-N、TN、TP的等标排放量分别为16.67亿m^(3)、48.54亿m^(3)、13.98亿m^(3)、29.46亿m^(3)、70.66亿m^(3),对水体等标污染指数为6.22,影响较小,但是郓城县、曹县、鄄城县和巨野县水体等标污染指数均高于全市指数,风险较高,其中郓城县,位居全市第一。总之,菏泽市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肉鸭养殖产业布局,在提高鸭粪资源化利用,加大养鸭企业粪污管理的同时,适当减少以上4县区的肉鸭养殖数量,鼓励其他县区发展肉鸭养殖,降低局部肉鸭养殖污染风险,进而降低全市污染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肉鸭养殖 耕地及水体污染负荷 预警级别 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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