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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互联网弹出广告法律规制疏漏之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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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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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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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23-137,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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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华德福教育原则在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创新与实践研究”(2023B23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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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在弹出广告的法律规制方面面临一系列挑战,具体包括:尚未建立针对弹出广告的系统和专门立法,缺乏明确的弹出广告准则,确定弹出广告责任主体存在困难,执法主体不统一以及法律责任尚待完善。因此,我国亟需制定一套系统化的弹出广告准则,并明确规定弹出广告合法性的具体判断标准,即,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在弹出广告窗口设立用户“永久性退出”选项,限定弹出广告出现的时长和频率,规定弹出广告的页面大小、移动速度以及区分度要求,明确弹出广告与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冲突的解决规则。另外,还应当建立健全弹出广告责任主体制度、多部门协同监管体制以及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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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弹出广告
网页浏览权
弹出频率
广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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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p-up ads
web viewing right
frequency
advertising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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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1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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