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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民交叉视野下犯罪认定与合同效力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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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乃纯
李思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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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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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64-7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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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犯罪学学会研究课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FZXXH2022F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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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合同行为与犯罪行为产生交叉时,判决重点在于明确合同效力与犯罪认定之间的关系。合同效力与犯罪认定分属于不同法律的规范内容,不能相互证成。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效力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予以认定;即使存在有效合同,也不能成为阻却犯罪成立的直接理由,刑法要将对合同效力的判断进一步转化为对行为违法性的判断。行为违法性以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为基本立场,民法允许的行为,必然不具有刑事违法性;民法禁止的行为,不一定具有刑事违法性。在此基础上,刑法与民法关系的认定应采用相对从属性原则,从属性体现在刑事违法性以前置法设定的一般违法性为前提,相对性体现在一般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造成法益侵害的量存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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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民交叉
合同效力
犯罪认定
缓和的违法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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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and civil cross case
contract validity
crime determination
moderating illegal mo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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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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