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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尚未到来——人工智能统一立法模式的内在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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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凌皞 《交大法学》 2025年第6期47-59,共13页
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各种潜在问题,欧盟通过制定《人工智能法案》应对这些问题,但这种“统一立法模式”在应对人工智能时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悖论。人工智能的自主性或黑箱特点并未改变法律规范评价的核心焦点,即对行为及其结... 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各种潜在问题,欧盟通过制定《人工智能法案》应对这些问题,但这种“统一立法模式”在应对人工智能时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悖论。人工智能的自主性或黑箱特点并未改变法律规范评价的核心焦点,即对行为及其结果属性的关切,现有法律框架足以充分评价和有效控制人工智能的应用及其直接后果,无须额外的统一立法。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法案》立足于现有欧洲法律价值体系,无法妥当回应科林格里奇悖论式的挑战,因为其忽视了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引发的深远社会变迁和人类价值重构。应当放弃“一法定乾坤”的立法思路,转而采用更为渐进、灵活的“分散立法模式”,以应对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之外更深远的社会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一立法模式 分散立法模式 科林格里奇悖论 人工智能 新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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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同犯罪立法模式的归属与选择——“双层递进式”共犯立法模式的提倡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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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忠卫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18-127,共10页
当今世界各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可以归结为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与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两大类型。中国共同犯罪立法模式在解释论上应当归属于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相比较而言,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与中国现行共同犯罪理论... 当今世界各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可以归结为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与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两大类型。中国共同犯罪立法模式在解释论上应当归属于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相比较而言,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与中国现行共同犯罪理论与实践也具有更多的共通性,因而,从应然的角度看,中国应当采用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在传统区分制立法模式下,由于正犯承载着定罪与量刑的双重功能,出现了"正犯理论的实质化"倾向,这种倾向暗含着破坏刑事法治的风险,因而在立法论上应当采用"双层递进式"共犯立法模式。"双层递进式"共犯立法模式根据分工分类将共犯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根据作用分类将共犯区分为主犯和从犯;分工分类解决犯罪参与人的定罪问题,作用分类解决犯罪参与人的量刑问题,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的结合很好的解决了犯罪参与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其程度问题。在"双层递进式"立法模式下,可以根据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来区分主犯与从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 区分制共犯立法模式 “双层递进式”共犯立法模式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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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及其法律保护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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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46-52,共7页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立法模式。在我国,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文化权利之立法保护已成为各界共识。我国选择以文化权利保障基本法为核心的统一立法模式,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权利 统一立法模式 融合立法模式 单一立法模式 文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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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订进路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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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岱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5期25-33,共9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既涉及权力对权利的保护及其范围的问题,也涉及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界度问题,其立法模式、立法科学性及相关具体内容等成为热议问题。就我国目前所处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阶段而言,以修正案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既涉及权力对权利的保护及其范围的问题,也涉及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界度问题,其立法模式、立法科学性及相关具体内容等成为热议问题。就我国目前所处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阶段而言,以修正案的形式保持统一的立法模式应为首选;国外多元立法模式的有效经验可以借鉴但不是必须采用,行政犯的增加不能成为采用多元刑法立法模式的充足理由。立法科学性体现为刑法之外与刑法之内两个维度,前者强调刑法立法要充分考虑其他法律规范的变动与修订,处理好一次立法与二次立法的关系,后者强调新增或修订罪名应当充分考虑与原有类罪、个罪的体系关系、逻辑关系,避免失衡或产生新的立法冲突。对高空抛物、扰乱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与非法讨债行为的入罪应谨持刑法谦抑理念,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张弛有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统一立法模式 科学立法 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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