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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于微课的混合式教学实践与效果分析
被引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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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浩
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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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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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7期45-4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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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陕西省计算机教育学会课课题"基于微课的混合教学在‘计算机网络实践教程’课程教学中的应用"(项目编号:010
主持人:杨浩)
+1 种基金
2016年校级重点教改课题"基于慕课的混合式教学设计"(项目编号:K201604
主持人: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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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在借鉴微课、混合式教学等相关研究与应用成果的基础上,设计了基于微课的"任务驱动、螺旋提升的三阶段"混合式教学模式,旨在通过课前、课中和课后三阶段具有适当难度梯度的项目式学习,形成多次知识内化、达到知识技能的螺旋提升及其向应用实践的迁移,最后,以高职"计算机网络实践教程"课程教学为例,进行了教学实践与效果分析,验证了其可操作性及效果,以期为其他研究者开展混合式教学实践和研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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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课
混合式教学
建构主义
双主教学模式
教学实践
教学效果分析
知识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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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434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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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领域滥用行为认定规则的重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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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勇辉
李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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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法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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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48-15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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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字经济时代,利用大数据驱动开展市场竞争是许多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大数据也逐渐被部分互联网企业当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重要手段。由于大数据领域滥用行为本身具有内部性、静示性,而竞争损害又存在间接性、隐蔽性,这也导致了传统的反垄断司法或者执法上的滥用行为认定模式不一定能够识别出大数据领域互联网企业的滥用行为事实。而法律的滞后性,又导致大数据领域很多新类型的、存在重大竞争损害的滥用行为并不为传统经济下制定的反垄断法所涵摄。基于此,要对大数据领域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认定,需要根据数字经济时代滥用行为的新类型特点,重构反垄断法上滥用行为新类型的立法框架,并在竞争损害事实无法认定清楚的前提下,将事实识别问题转化为法律规则问题,将传统竞争损害认定的效果主义分析模式转变为结构型效果主义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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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类型
结构型效果主义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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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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