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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平台经济时代用人者责任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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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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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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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9-93,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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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智时代劳动管理中算法深度应用的社会影响与法律治理研究”(24&ZD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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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平台经济领域损害事故频发,如何认定和分配用人者责任成为难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平台用人者责任的正当性基础加以反思和再定位,一方面应肯定算法控制亦是一种有效的用人控制,另一方面应识别平台企业运营给社会带来的增量风险及其组织体过失。平台用人者责任背后的用人关系的性质有待厘清,用人关系不限于劳动(雇佣)关系,在新的“劳动三分法”下不完全劳动关系亦可构成用人关系。劳动者依托平台自主经营型的民事关系通常不构成用人关系,但也存在例外。执行工作任务的认定应结合平台劳动的特点,依据内在关联标准,以类型化视角展开。对于平台经济场景下涉多数用人者的责任分配难题,应创造性地采取用工共同体思想,平台企业与合作者形成分工协同的统一组织网络,应共担用人者责任。即使在业务外包之后,平台企业基于算法管理仍然对劳动者保有一定的控制,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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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台经济
用人者责任
算法控制
组织体过失
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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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latform economy
employer liability
algorithm control
organizational faults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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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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