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纵向生态保护补偿与产业结构升级
- 1
-
-
作者
王业强
罗杨帆
-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
出处
《统计与信息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51-61,共11页
-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异质性环境规制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影响:作用机理、效应评估与路径优化”(723003123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A类)“生态文明范式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机制研究”(2023STSA01)。
-
文摘
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生态保护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对生态保护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更为直接和迅速,考察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更具有现实意义。从地方政府视角对产业规制背景下纵向生态保护补偿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基于2010—2022年县域面板数据,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准自然实验,以双重差分模型识别产业规制背景下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研究结果证实,产业规制背景下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磨合”使得政策效果具有两年滞后。机制分析显示,产业规制背景下纵向生态保护补偿通过抑制生态保护地区的工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地区的服务业发展,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异质性研究发现,经济状况更差、财政压力更大的县域的政策效果更好,资源型县域的政策效果优于非资源型县域。因此,要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协同性,强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效果;优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制度,推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向服务业倾斜;持续增加欠发达地区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促进经济水平差、财政压力大和资源型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
-
关键词
纵向生态保护补偿
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规制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
Keywords
vertical ecological protection compensation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industrial regulation
negative list system for industrial access
transfer payments for key national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s
-
分类号
F812.2
[经济管理—财政学]
F224.0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