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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算法规制工具的功能悖论及其法治实现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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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海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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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
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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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2期105-11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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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共安全视野下个人信息公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6BFX02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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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息时代引发规制环境变迁,政府面临规制资源匮乏的窘境,公众的行权能力明显不足,数据资源被市场主体主导使用并塑造着信息社会的面貌和秩序,算法应当成为政府顺应时代挑战的规制工具之一。算法规制工具存在一系列功能悖论,诸如简化规制过程但忽视规制复杂性,减少规制的恣意但削弱法律决断的权威,避免人为规制错误但自身错误后果更严重,规制更精准但危及规制的公平性。为避免算法规制工具的功能悖论,应当适用平衡工具与人的主体性之间的关系、贯彻正当程序原则、严格审慎而不失灵活性的立法态度等法治要求,进而构建算法规制工具的内部优化和决策矫正的法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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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算法
算法规制工具
功能悖论
信息失灵
程序正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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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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