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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信任及其构建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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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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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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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73-82,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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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优势学科项目“从不信任到信任——比较文化视角下司法制度的演进”(项目号19BYSJ05)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社群的认同机制及治理策略研究”(项目号2019BSH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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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司法领域具有“赋能与转型的双重效应”:一方面扩展、增强了公众对整个司法系统和个案裁判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使司法信任的状态和类型发生了一系列改变。人工智能应用对司法信任的赋能体现在:通过技术理性规则制约司法任意性,通过全量分析归纳推理克服司法的不确定性,以及通过构建司法模型提高司法效率性。同时,司法信任类型也随之转变,信任对象由制度单一型信任转向制度与技术复合型信任,而信任基础由被动服从型信任转向主动参与型信任,此外,信任内容由对法官的人格信任转向法律专家系统信任。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必须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构建数字正义路径、实现算法决策规制、促进人机交互协同来重塑人们对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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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司法信任
数字正义
算法决策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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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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