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数字控制”下劳动秩序的价格逻辑及其竞争法规制——以送餐软件为例 被引量:3
1
作者 秦勇 刘宇铮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5-95,共11页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应运而生,经营者依托平台、算法和数据对从业人员的劳动时间、劳动方式、劳动绩效进行精细化管理,进而塑造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管理模式。“数字控制”下劳动秩序一方面展现了数字时代经营管理的创...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应运而生,经营者依托平台、算法和数据对从业人员的劳动时间、劳动方式、劳动绩效进行精细化管理,进而塑造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管理模式。“数字控制”下劳动秩序一方面展现了数字时代经营管理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不足和算法权力的过度扩张等隐患,其通过对劳动价格和订单价格的微粒式和个体化调整引发了新的市场竞争担忧。从竞争法的视角出发,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市场秩序,调整和优化“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显得尤为重要。应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来规范平台运营,引导“数字控制”走向理性化发展;抵制价格垄断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维持市场的有效竞争,以保持数字经济行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善,构建起一套有效的价格反垄断机制,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控 劳动秩序 算法权力 竞争法规制 平台经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范式论纲 被引量:6
2
作者 宁立志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21-128,共8页
专利权滥用作为一种复杂的法律现象,涵盖实体性滥用与程序性滥用,分别具有或兼有民事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不同的违法性质。由此而激活的法律规制,有其相应的规制范式,其规制或通过滥用抗辩、提起诉讼等司法救济方... 专利权滥用作为一种复杂的法律现象,涵盖实体性滥用与程序性滥用,分别具有或兼有民事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不同的违法性质。由此而激活的法律规制,有其相应的规制范式,其规制或通过滥用抗辩、提起诉讼等司法救济方式,或采取竞争执法等行政管理手段,进而追究滥用主体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专利权滥用及其规制的理论体系要力求建立这样一种分析范式:以"实体性滥用和程序性滥用"的归类确定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范围,通过"民事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的划分,明晰不同样态专利权滥用行为的违法性质;依据"抗辩事由"与"诉讼理由"的划分,确立不同性质的专利权滥用行为进入司法程序的具体操作方式。经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专利权滥用行为进行审查(理)、定性、判定后,最终确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 专利权滥用 竞争法规制 法律范式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路径探究 被引量:23
3
作者 魏丽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3-124,共12页
商标恶意抢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规制。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制恶意抢注在注册确权、侵权救济和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局限性;基于《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范围所限,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均为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难... 商标恶意抢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予规制。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制恶意抢注在注册确权、侵权救济和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局限性;基于《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的范围所限,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均为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难以对恶意抢注实施全面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恶意抢注,可对其启用行政调查措施,并通过法律责任承担规定使得恶意抢注人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须以竞争关系的存在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适用要件,因此存在边界限制。为有效规制恶意抢注,应当结合前述立法的功能定位选择多元化法律规制路径,并从明确恶意抢注商标不予注册、规定未经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限制恶意抢注商标的请求权方面对我国商标立法以制度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恶意抢注 商标法规 侵权责任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电影票房造假行为剖析
4
作者 王健铮 孙刚 《电影文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4期41-45,共5页
当前世界电影市场发展增速渐缓,但中国电影产业在数字经济演变态势下实现稳健增长。以电影票房收入衡量,我国电影市场俨然跃居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截至2019年,国产电影票房已达411.75亿元,占票房总额的64.07%。在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电影市场发展增速渐缓,但中国电影产业在数字经济演变态势下实现稳健增长。以电影票房收入衡量,我国电影市场俨然跃居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截至2019年,国产电影票房已达411.75亿元,占票房总额的64.07%。在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趋势迅猛的同时,居高不下的票房收入背后,票房造假行为频频发生,且因法律自身一定滞后性无法对该行为予以具体的规制。为避免我国电影产业走向歧途,理应对票房造假行为予以法律规制进行路径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电影票房 票房造假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