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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英国竞争主管机构的法律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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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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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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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754-758,74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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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国《2002年企业法》对原来的竞争主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强化了它们的独立性,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力。为此,英国新设立了一个独立的主管机构OFT以取代原来的DGFT,并明确将其定性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同时,将原来隶属于CC的CCAT独立出来并更名为CAT,使其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的专家型的处理竞争法律事务的机构,而CC则有了新的任务。此外,法令对于OFT和CC的权力进行了有效的配置,强化了他们的执法权力。为了使竞争事务的决策远离政治,法令对于国务秘书的权力进行了严格限制,其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我国应积极借鉴英国的改革经验,对我国将来的反垄断主管机构进行全新设计,设立高度独立的、强大的反垄断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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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英国《2002年企业法》
竞争主管机构
OFT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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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terprise Act 2002
competition authority
Office of Fair Trading
Competition Appeal Tribu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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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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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模式的反思及其重构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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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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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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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123-13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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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互联网平台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8SFB2048)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广东省建设创新型省份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19A101002007)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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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内容属于自我审查模式。该模式在实践中暴露出审查主体分散且定位不准确、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长效机制缺乏、审查主体能力不强等问题,由此导致自我审查流于形式、审查效果大打折扣。有必要重构我国的公平竞争审查模式。根据审查专业性、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三个考量因素,集中审查模式是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模式重构的最优选项。在集中审查模式下,由竞争主管机构集中统一审查本级政策制定机关拟定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承担统筹和协调职能,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协助审查主体,并建立由反垄断委员会、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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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平竞争审查
自我审查模式
集中审查模式
竞争主管机构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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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ir Competition Review
Self-review Model
Centralized Review Mode
Competition Administration
Antitrus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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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1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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