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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社会历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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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雪飞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20-124,160,共6页
政界和知识界对德国的钦慕是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直接推动力,"迟到的强者"德国的崛起激励着日本,这奠定了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政治基础。德国学在日本法学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盛极一时,遮蔽了英国法和法国法在日本的光环,为日本继... 政界和知识界对德国的钦慕是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直接推动力,"迟到的强者"德国的崛起激励着日本,这奠定了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政治基础。德国学在日本法学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盛极一时,遮蔽了英国法和法国法在日本的光环,为日本继受德国民法奠定了社会和知识基础。日本通过新民法完成了立法继受德国民法,通过民法解释学完成了学说继受德国民法,立法继受并没有使日本民法全盘德国化,但学说继受却大有此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民法 立法继受 学说 社会历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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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法释义学的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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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泽鉴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30,共26页
不当得利法始于罗马法,集大成于德国民法,旨在调整私法上无法律上原因的财产变动,涉及整个私法关系。中国台湾地区不当得利法继受于德国,其法释义学的建构亦主要依靠学说继受。在不当得利法的体系建构上,类型化区分非常关键。当前台湾... 不当得利法始于罗马法,集大成于德国民法,旨在调整私法上无法律上原因的财产变动,涉及整个私法关系。中国台湾地区不当得利法继受于德国,其法释义学的建构亦主要依靠学说继受。在不当得利法的体系建构上,类型化区分非常关键。当前台湾地区通说采类型说,将不当得利区分为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两大类型。前者旨在调整失败法律交易的财产变动、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市场私法自治密切相关。后者尤其是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旨在强化对权益的保护,有较广阔的适用领域。通过比较法学说继受、本土判例积累以及学说发展深化,建构不当得利的理论体系并使之精细化,亦是内地不当得利法发展的重要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类型化 立法继受 学说 法释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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