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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税法体系的生态化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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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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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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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2010年第4期14-22,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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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税法的绿色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SFB204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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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税法生态化已成为当代西方税法改革的潮流。我国在税制改革中,必须将法律生态化的要求不断渗透到各税种法之中,并对传统的税收实体法进行合理的扬弃和整合,以推动其向法律生态化方向的变迁。同时,还必须对传统税法进行超越,按照生态时代的要求,进行法律生态化的创新,将生态税法引入税收法律体系。这样,税收实体税法应包括商品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及生态税法,并且以生态税法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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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法生态化
税收实体法的扬弃与整合
生态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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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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