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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程序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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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惠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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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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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们在新时期的一个伟大历史任务,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个根本目标,最根本的是制度建设,同时还要有相应的体制建设、机制建设等工作,而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程序则是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民主程序太多了,讲究程序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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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程序性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程序
历史任务
制度建设
体制建设
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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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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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审计判断应遵循九项原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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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继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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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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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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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审计判断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判断的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组指导性的标准或建设性意见,它是市计原则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作出审计判断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进行审计判断的最终目的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作出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是指判断结论与客观事实相符,因此,正确的判断结论应该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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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客观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
信息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
轨迹性原则
审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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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9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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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古特曼的协商民主观批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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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媛媛
刘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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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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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75-17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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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YJA7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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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从协商民主的理论背景、内涵、特征、优势、原则与挑战方面对古特曼的协商民主观进行解析,以证明其对程序性与实质性统一的深层民主形式的探索,同时指出,古特曼的协商民主观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在阐释过程中协商民主原则存在定义含糊、表述缺省的缺陷;另一方面,古特曼的协商民主理论对公民政治素养提出了过高要求,轻视了人类道德认知维度差异性,低估了多元社会中道德标准的不可通约性,忽视了公民对统一而强大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同需求,最终只能导致协商结果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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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特曼
协商民主
程序性原则
实质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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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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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主及其形式探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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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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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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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33-3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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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政治哲学及其话语体系创新研究"(2016C012)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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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尽管民主的本质就是权力制衡从而尽可能体现出绝大多数人的主权和利益,但某种情况下,少数派权力并非一无是处。在"互联网+"时代,只有把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融为一体,民主才能最大程度地获得理论与实际可操作性的双向满足。民主的程序性合理,是权力制约合法性的基本前提之一。中国特色民主的建构与落实,应在充分调适"私人"自由与"公共"秩序、"私"观念与"公"观念等多重张力基础上,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代表观、民主观和人民观的同频辐射。至关重要的是,作为民主的社会史因素,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范式应该进入当代民主探讨的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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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主
民主形式
多数人的权力
程序性原则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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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emocracy
form of democracy
the majority of power
procedural principle
stat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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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2.11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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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法性判准的道德性:重访哈特富勒之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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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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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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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大法学》
2015年第4期52-6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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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哈特与富勒之争是20世纪重要的法哲学争论,前后持续十余年,并引起众多学者的参与。他们讨论的核心主题之一是合法性判准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集中反映了二者的法律观。二者对于法律性质的不同理解决定了他们对合法性判准的不同看法。本文重访哈特富勒关于合法性判准的争论,从中提炼出四个具体争论,并赞成富勒的基本立场,认为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合法性判准的必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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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法性判准
程序性原则
内在道德
服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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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05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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