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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型积极治理: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实践逻辑——以书记民情“三本账”制度为例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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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得桂 王怡涵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43-55,共13页
激活和培育公共性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路径,党建引领是激活公共性的关键要素。突出善治导向的缔造型积极治理基于党建势能促进政府、社会和民众之间的共同缔造行为以及尽责式治理,注重积极治理与共同缔造的统一;以敏捷驱动... 激活和培育公共性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路径,党建引领是激活公共性的关键要素。突出善治导向的缔造型积极治理基于党建势能促进政府、社会和民众之间的共同缔造行为以及尽责式治理,注重积极治理与共同缔造的统一;以敏捷驱动机制提升政府的回应性治理水平,以参与式治理机制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民性;着力构建党建统合、条抓块统以及社会协同的闭环式基层治理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大治理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造型积极治理 公共性 党建引领 治理共同体 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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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治理主义”与匈牙利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转型——兼论中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改革之方向抉择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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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小平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2-61,共10页
在贿赂犯罪日益间接化、群体化、隐蔽化乃至"生态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刑法立法普遍面临着边际效益递减与调整失灵的风险。匈牙利在世纪之交的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转型中,以有效组织系统化的贿赂犯罪抗制为目标,力求解决贿赂犯... 在贿赂犯罪日益间接化、群体化、隐蔽化乃至"生态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刑法立法普遍面临着边际效益递减与调整失灵的风险。匈牙利在世纪之交的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转型中,以有效组织系统化的贿赂犯罪抗制为目标,力求解决贿赂犯罪的环境性腐败共同体、犯罪发现能力与效率不足等问题,立法改革体现出"积极治理主义"的新理念。"积极治理主义"新理念的提出,为完善贿赂犯罪刑事责任原理和刑事立法治理体系提供了新方向与新内容,可为中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的瓶颈突破提供有益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匈牙利贿赂犯罪 刑法立法转型 积极治理主义 中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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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治理:“不能腐”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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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畅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73-78,共6页
"标本兼治"的"不能腐"是今后中国腐败治理的重心。以腐败风险预防为理念的积极治理,由于注重在公权力生成、分配、运行等阶段通过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因而成为"不能腐"治理的最优选择... "标本兼治"的"不能腐"是今后中国腐败治理的重心。以腐败风险预防为理念的积极治理,由于注重在公权力生成、分配、运行等阶段通过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因而成为"不能腐"治理的最优选择。在积极治理下,应建构具有预防腐败功能的"不能腐"制度,重点在于确立以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申报、裁量基准、防止利益冲突、正当程序等为核心的"不能腐"制度体系,以提升"不能腐"的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治理 “不能腐” 腐败风险 腐败治理 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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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治理整顿 妥善保护发展——部分县(市、区)长座谈中央“十八字”方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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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河 古月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6-9,共4页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作为身居第一线的基层领导干部,他们是怎样想的,怎样做的呢?为此,我们邀请部分参加全省计划经济工作会议的县(市、区)长座谈讨论...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作为身居第一线的基层领导干部,他们是怎样想的,怎样做的呢?为此,我们邀请部分参加全省计划经济工作会议的县(市、区)长座谈讨论,联系实际,陈述己见。现将他们的发言摘要发表,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妥善保护 积极治理 经济发展 治理整顿 乡镇企业 生产力标准 物价指数 分县 全面深化改革 形势任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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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的积极刑法治理之塑造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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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道萃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6-96,共11页
国家犯罪治理体系建设、多法衔接、预防性刑法观加速并合,使我国开始进入微罪立法的新时代,微罪治理面临尤为复杂多元的新挑战与困题。为克制潜在负作用的发酵,应推进微罪的积极治理,以便多面的正向赋能。微罪独立于轻罪、重罪;应区分... 国家犯罪治理体系建设、多法衔接、预防性刑法观加速并合,使我国开始进入微罪立法的新时代,微罪治理面临尤为复杂多元的新挑战与困题。为克制潜在负作用的发酵,应推进微罪的积极治理,以便多面的正向赋能。微罪独立于轻罪、重罪;应区分微罪与轻罪,提高轻罪的上限,释放微罪的空间。建构更开放和理性的微罪理论体系迫在眉睫。微罪多表现为危险犯、行为犯等规范形式,是典型的法定犯。微罪是刑法体系的独立组成部分,不依附于轻罪体系。微罪体系的出罪面临新挑战,应当阐明出罪原理,健全出罪机制,使其自持与自立。微罪立法虽然发展快,但结构性困题不少。既要基于“立法定性+立法定量”的模式提升立法的科学性与正当性;也要注重专属刑罚体系的创设,使罪责刑之间更相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微罪 积极治理 理论建构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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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合治理视野下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机制——以陕西省S县为例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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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得桂 韩雪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1-108,共8页
基层治理现代化命题为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范式指引。通过提高基层场域的治理韧性,统合治理克服科层治理和条块分割的内在局限,从而增强基层治理体系的行动力。与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相比,统合治理以“全过程统合”的逻辑积极... 基层治理现代化命题为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范式指引。通过提高基层场域的治理韧性,统合治理克服科层治理和条块分割的内在局限,从而增强基层治理体系的行动力。与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相比,统合治理以“全过程统合”的逻辑积极回应基层社会既要和谐安定又要充满活力的行动目标。它突出和释放党建势能优势,注重向下负责和敏捷回应,强调属地管理和属性治理、为民服务和筑牢基础的互动,致力于探索基层善治和共同缔造的有效实现路径。通过党领共治、条抓块统、融合赋能和激励约束的运行机制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从而在执政党整合社会、社会积极回应的统合链条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合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 全过程统合 积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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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风险治理:基于三农领域的认知与行动策略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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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烨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56-61,共6页
相对于城市社会、工业领域和市民群体,农村、农业、农民的风险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文章基于治理理论,将风险治理凸显为三农的主体内容,构建“认知—行动”分析框架(三农风险认知—韧性能力认知—治理行动体系),就... 相对于城市社会、工业领域和市民群体,农村、农业、农民的风险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文章基于治理理论,将风险治理凸显为三农的主体内容,构建“认知—行动”分析框架(三农风险认知—韧性能力认知—治理行动体系),就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新发展阶段三农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不同类型风险的交互认知,以及对风险治理能力缺失和经济、管理、乡风文明、社群、生态韧性较低的认知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三农领域“积极风险治理”行动体系,即采取包括全方位、全主体、全要素、全过程、全时空的“五全”主动积极治理方略,方能有效治理三农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风险治理 三农风险 交互认知 韧性能力 五全行动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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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与国企资产保值增值--来自董事会投票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38
8
作者 吴秋生 独正元 《南开管理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29-138,181,I0023,I0024,共13页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引入的非国有股东通过委派董事参与治理是否有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基于2013-2018年商业类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以非国有董事投非赞成票行为代理其治理积极...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引入的非国有股东通过委派董事参与治理是否有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基于2013-2018年商业类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以非国有董事投非赞成票行为代理其治理积极性,实证分析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对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影响,并借助公司层面投资者保护程度的调节效应检验来论证非国有董事投票行为的合理性,即非国有董事治理促进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形成机理。研究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的提高能够有效促进国企资产保值增值,并且公司层面投资者保护程度越低,非国有董事投票行为的保值增值效应越显著,即非国有董事治理是理性的,其在公司投资者保护不足时可以起到替代保护作用,从而促进国企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研究其保值增值效应实现的机制路径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可以通过提高投资效率和内部控制质量来促进国企资产保值增值。本文结论对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正确对待非国有董事投非赞成票行为、完善治理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国有董事 治理积极 公司投资者保护 国有企业 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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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能抑制国企并购商誉泡沫吗--来自董事会投票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7
9
作者 独正元 吴秋生 《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60-69,共10页
选取2013~2020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以非国有董事投非赞成票行为代理其治理积极性,研究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与国企并购商誉泡沫的关系。研究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的提升不仅能够显著降低超额商誉,还能够显著降低商誉减值... 选取2013~2020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以非国有董事投非赞成票行为代理其治理积极性,研究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与国企并购商誉泡沫的关系。研究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的提升不仅能够显著降低超额商誉,还能够显著降低商誉减值的计提比例以及商誉减值的发生概率,即非国有董事通过“用手投票”积极治理有效抑制了国企并购商誉泡沫。进一步研究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发挥抑制效应的影响路径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可以通过降低代理成本和缓解信息不对称来显著抑制国企并购商誉泡沫。研究结论为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非国有董事“用手投票”的积极作用,提升国企并购效果提供了有益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国有董事 治理积极 投票行为 国有企业 并购商誉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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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背景下金融犯罪的治理结构转变 被引量:7
10
作者 王海桥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4-53,共10页
信息化背景下传统金融的样态趋于网络化,网络金融无序发展导致系统性刑事风险高度集聚,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界限愈加模糊。在积极治理的语境下及时转变金融监管思路,化解、防范金融风险已势在必行。“二元并行”的金融犯罪治理结构可... 信息化背景下传统金融的样态趋于网络化,网络金融无序发展导致系统性刑事风险高度集聚,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界限愈加模糊。在积极治理的语境下及时转变金融监管思路,化解、防范金融风险已势在必行。“二元并行”的金融犯罪治理结构可有效统合刑法与行政手段,形成治理金融犯罪的合力。“违法相对论”尊重不同法域价值与机能的差异,强调依据法益对金融刑法规范进行独立判断,避免刑法从属于金融法。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应推动金融法由管制向监管转变、刑法由事后刑法向预防刑法转变。基于金融犯罪法定犯的特性,应对其继续沿用空白罪状模式,保持金融刑法规范的弹性,同时恪守刑法的谦抑性,防止行政权力的刑法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犯罪 积极治理 二元并行 违法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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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共同基金治理角色的变化及其借鉴 被引量:2
11
作者 季冬生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30-35,共6页
近年来,美国共同基金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开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基金开始放弃"消极治理主义",转向"积极治理主义"。共同基金治理角色的这种变化,提醒人们注意,不要仅仅关注基金的投资功能,还应重视其公司治理... 近年来,美国共同基金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开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基金开始放弃"消极治理主义",转向"积极治理主义"。共同基金治理角色的这种变化,提醒人们注意,不要仅仅关注基金的投资功能,还应重视其公司治理功能。有关问题的讨论,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基金 公司治理 积极治理主义”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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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十年我国加强乡村治理的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 被引量:6
12
作者 何得桂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4-61,共8页
加强乡村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展现。新时代十年的乡村治理致力于保持基层稳定以及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它突出以统合治理健全“一核多元”乡村治理体系,强化以系统思维推进“三治... 加强乡村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展现。新时代十年的乡村治理致力于保持基层稳定以及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它突出以统合治理健全“一核多元”乡村治理体系,强化以系统思维推进“三治”融合发展,注重以改革创新推动末梢治理转型,重视以农民为主体促进乡村治理有效实现,从而筑牢基层基础。创新和完善我国乡村治理,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注重横向协同、纵向赋能与条抓块统;彰显并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突出积极治理、系统治理与共同缔造的结合;通过引领型协同治理来驱动新时代乡村善治,实现基层社会的安定有序且充满活力,进而更好地建设农业强国,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纵深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治理 治理有效 基层基础 共同缔造 积极治理 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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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惩协同型”腐败治理机制之建构——基于法国《萨潘二号法》的比较视角 被引量:5
13
作者 陈萍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9-71,共13页
腐败治理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法的总和。法国出台《萨潘二号法》着力“强化惩治措施、创新预防方式”,推进反腐主体权力的协同运行,再次升级腐败治理机制。此次改革,法国以完善威慑与剥夺效应、强化发现与追惩能... 腐败治理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法的总和。法国出台《萨潘二号法》着力“强化惩治措施、创新预防方式”,推进反腐主体权力的协同运行,再次升级腐败治理机制。此次改革,法国以完善威慑与剥夺效应、强化发现与追惩能力为核心不断发展腐败惩治机制,以反腐败合规制度为代表勇于创新预防机制,形成贯通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一体化、层次化和体系化的积极治理立法范例。在我国监察和司法体制改革重叠的历史背景下,倡导腐败积极治理主义理念,科学借鉴成功经验,应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刑事司法效率,改善“不敢腐”的惩治机制;应明确组织实体预防责任、探索监察机关合规监督程序,优化“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治理 惩治机制 预防机制 积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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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贿赂犯罪立法修正评析 被引量:23
14
作者 魏昌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27-35,共9页
《刑法修正案(九)》对中国贿赂犯罪立法所进行的以"内涵修复式"为核心的修正,仅仅缓解了既有规范中罪刑关系紧张与矛盾的局部性问题,立法的固有矛盾并未得到系统性消除。中国贿赂犯罪立法规范体系的全面更新,需要引入并确立... 《刑法修正案(九)》对中国贿赂犯罪立法所进行的以"内涵修复式"为核心的修正,仅仅缓解了既有规范中罪刑关系紧张与矛盾的局部性问题,立法的固有矛盾并未得到系统性消除。中国贿赂犯罪立法规范体系的全面更新,需要引入并确立积极治理主义理念的指导地位,在全面考查贿赂犯罪刑法治理机理现代化标准的基础上,加速完成犯罪化根据、法益定位、罪名体系构建、罪体要素设定、行为立罪与责任根据模式以及罪刑配置与调节因素功能的全面更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刑法治理 立法修正 积极治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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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刑事政策时代转型的逻辑与法治化思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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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国祥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12-122,共11页
作为国家腐败治理的方针和对策,反腐败刑事政策事关刑罚对象的划定和惩罚手段的选择。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流变,源于党和国家对腐败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时也是反腐败战略目标以及体制机制不断转型的产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作为国家腐败治理的方针和对策,反腐败刑事政策事关刑罚对象的划定和惩罚手段的选择。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流变,源于党和国家对腐败治理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时也是反腐败战略目标以及体制机制不断转型的产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以及积极治理主义的理念,正推动着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时代转型。反腐败刑事政策的转型必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反腐理论,将反腐败刑事政策转型纳入法治的轨道,坚持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刑事政策的法治化,需要厘清反腐败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不同定位。腐败犯罪的立法修正,应当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刑事政策的立法转化。刑事司法中的反腐败刑事政策,只能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在刑法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发挥规范适用的指导作用,而不能直接替代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治理 反腐败 刑事政策 积极治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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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回应性”立法——中国腐败犯罪刑法立法体系发展70年之检视与完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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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伟 尤广宇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80-190,共11页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腐败犯罪经历了三次结构性变革,形成了仅聚焦于实时腐败问题而忽视前瞻性设计的"回应性"立法模式。尽管"回应性"立法以客观治理需求为基础,以及时应对、有效处理为目标,务求破解既有矛盾,但...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腐败犯罪经历了三次结构性变革,形成了仅聚焦于实时腐败问题而忽视前瞻性设计的"回应性"立法模式。尽管"回应性"立法以客观治理需求为基础,以及时应对、有效处理为目标,务求破解既有矛盾,但是受其固有缺陷影响,"回应性"立法欠缺对腐败内在机理的准确把握,因而存在无法突破的体系桎梏。为实现腐败犯罪治理现代化,应当以体系性思考为立法基本点,及时革新现行立法模式,确立积极治理理念的指导地位,明确诱因本位的根源性治理功效,以实现中国腐败犯罪刑法立法体系的新突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犯罪 “回应性”立法 积极治理 诱因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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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信行为制裁体系的完善与路径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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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贺 《征信》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45-50,共6页
我国失信行为制裁体系经历了从“德主刑辅”向“刑行为主、社会为辅”转变的过程,当前呈现出国家力量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格局。失信行为制裁体系嬗变的背后是刑法的积极治理与消极治理的理念之争,我国立法实践体现出立法者更倾向... 我国失信行为制裁体系经历了从“德主刑辅”向“刑行为主、社会为辅”转变的过程,当前呈现出国家力量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格局。失信行为制裁体系嬗变的背后是刑法的积极治理与消极治理的理念之争,我国立法实践体现出立法者更倾向于积极治理的立场。在轻罪轻刑化的司法实践背景下,我国失信行为制裁中的刑罚制裁存在手段单一、严苛,行政制裁和社会制裁存在缺少有效衔接、涉嫌重复评价、不当扩大适用等问题。对失信行为人进行制裁时,应考虑其可能承受的所有制裁进行综合评价,保障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失信行为 刑罚 刑罚附随性制裁 积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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