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抵触或接受:华人对中国租界法制的态度——以上海租界的两个法制事例为出发点 被引量:2
1
作者 王立民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25-132,共8页
陈无我所著《老上海三十年见闻录》一书记载了两个关于上海租界法制的事例,表现了华人对中国租界法制的主要态度,即抵触或接受的态度。书中的"北人"持抵触态度,而"嘉兴"人则持接受态度。这种态度直面的是上海租界... 陈无我所著《老上海三十年见闻录》一书记载了两个关于上海租界法制的事例,表现了华人对中国租界法制的主要态度,即抵触或接受的态度。书中的"北人"持抵触态度,而"嘉兴"人则持接受态度。这种态度直面的是上海租界近代法制的内容。华人因为熟悉中国传统农耕的法制,不知租界的近代法制,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其态度便油然而生了。这种态度又因人而异。其中,对这种态度影响较大的是法制的传播程序与人的性格两大因素。受到法制传播影响的南方人易接受这种法制;没受到法制传播影响的北方人则易抵触这种法制。对租界法制之不同态度会产生不同的行为及其结果。接受者因为主动守法而避免了违法的尴尬,抵触者因为违法而遭遇了受法制制裁的尴尬。就上海租界之整体情况而言,持接受态度的人数为多,因此法制得到有效地实施,近代城市秩序建立起来,以致东方国际大都市屹立在中国的东部,上海被称为"东方纽约"。少数长期被广大华人抵触的法制是一些恶法,如"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规定等。还有,从一些群体事件中也反映出华人对租界恶法的极端抵触态度,如"小车工人抗捐事件"即是如此。当前,为避免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有必要及时把握人们对法制的态度,采取一些必要措施,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租界法制 上海租界法制 法制态度 法制事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租界法制性质论 被引量:5
2
作者 王立民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49-162,共14页
鸦片战争以后,根据中外不平等条约,中国租界及其法制产生了。这种法制由中国租界制定或认可,并在租界区域内实施并发展、终止。当前,对中国租界法制性质的认识还不一致。对中国租界法制的认识绕不开这一法制的性质问题。通过从四个维度... 鸦片战争以后,根据中外不平等条约,中国租界及其法制产生了。这种法制由中国租界制定或认可,并在租界区域内实施并发展、终止。当前,对中国租界法制性质的认识还不一致。对中国租界法制的认识绕不开这一法制的性质问题。通过从四个维度的分析,便可对中国租界法制的性质有较为正确认识。这四个维度是: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领土上的中国法制;中国租界法制是在20世纪初清末法制改革前就建立起来的近代法制;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特殊的近代法制;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近代的区域法制。把中国租界法制的这四个维度整合起来,就可以较为正确地得出中国租界法制性质的结论。这就是: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最早的、特殊的近代区域法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租界 租界法制 法制性质 中国近代史 近代城市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试论中国租界法制的传播与普及——以上海租界法制的传播与普及为中心 被引量:4
3
作者 王立民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23-133,共11页
随着中国租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其传播与普及也开始了。这种传播与普及有它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三大"不同",即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制不同、中国租界的城市法制与中国的农耕法制不同、中国租界与租界之间的法制也不... 随着中国租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其传播与普及也开始了。这种传播与普及有它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三大"不同",即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制不同、中国租界的城市法制与中国的农耕法制不同、中国租界与租界之间的法制也不同。要使广大民众了解、接受中国租界法制,实施这一法制,不传播与普及不行。中国租界法制的传播方向主要有两个,即租界向华界、租界向租界的传播。它的传播与普及方式有多种,主要是告示、口传、书籍、报纸和庭审等。这种法制传播与普及的结果包括:为现代城市建设作支撑,给规避法制留下了空间,便于华界移植租界的法制,促进中国租界法制研究的开展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租界 上海租界 租界法制 法制传播与普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租界里的中国巡捕与反思 被引量:2
4
作者 王立民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49-154,共6页
中国租界是根据不平等条约,由外国侨民在中国的领土上建立的一种城市自治区域。中国租界产生后,就着手建立自己的管理机关与法制,以至其成为一种不受中国政府与法制管辖的自治区域,即“国中之国”。租界内设有自己的近代警政机关--巡捕... 中国租界是根据不平等条约,由外国侨民在中国的领土上建立的一种城市自治区域。中国租界产生后,就着手建立自己的管理机关与法制,以至其成为一种不受中国政府与法制管辖的自治区域,即“国中之国”。租界内设有自己的近代警政机关--巡捕房,其警政人员为巡捕。随着租界的扩展,巡捕越来越多,其中既有外国巡捕也有中国巡捕,而且中国巡捕的数量大大超过外国巡捕。同为巡捕,外国巡捕眼中的中国巡捕是怎样的呢?一个上海公共租界的英国巡捕彼得斯作了回答并在所著的《英国巡捕眼中的上海滩》里和盘托出。他认为,中国巡捕人数多但工资最低;中国巡捕的工作表现不错;中国巡捕也干违法犯罪之事;中国巡捕会在两种情况下被杀害等。通过彼得斯视野中的中国巡捕,还可得到三点反思,即中国租界巡捕的产生是以牺牲中国国家主权为代价的;外国巡捕对中国巡捕的看法带有偏见;上海租界产生的巡捕是中国近代法制史上最早的近代警政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国巡捕 中国巡捕 租界法制 中国近代史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近代法制自主性诸问题研究
5
作者 王立民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4-81,153-154,共8页
法制自主性是法制的一种属性,是指法制主体自己决定自己的法制,不受外来力量支配的一种性质。法制自主性与国家的政权、主权关系密切,没有政权的独立与主权完整就无法保证法制的自主性。鸦片战争以来,随着各种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法... 法制自主性是法制的一种属性,是指法制主体自己决定自己的法制,不受外来力量支配的一种性质。法制自主性与国家的政权、主权关系密切,没有政权的独立与主权完整就无法保证法制的自主性。鸦片战争以来,随着各种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法制自主性遭到严重破坏,其中涉及领事裁判权、租界以及香港和澳门等地的一些法制问题。中国的法制自主性曾因领事裁判权、租界的收回和香港、澳门的回归而得以恢复,然而道路十分漫长,过程十分曲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近代 法制自主性 领事裁判权 租界法制 港澳法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