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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碳审计本质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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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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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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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93-9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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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FJY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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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个关于碳审计本质的理论框架。从内涵上来说,碳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碳排放信息、碳排放行为和碳排放制度三个维度独立鉴证碳排放经管责任履行情况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碳排放治理制度安排;从外延上来说,碳审计是一个体系,可以从审计内容、审计客体、审计主体、保证程度和业务基础等角度对碳审计做出不同分类。基于其与相关概念的关系而言,碳审计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碳审计与能源审计有交叉,但又相互独立,碳审计与低碳经济审计、低碳审计、碳排放审计具有实质上的一致性,碳交易审计是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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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审计
碳委托代理关系
碳排放经管责任
审计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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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9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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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碳审计客体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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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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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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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00-10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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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FJY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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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个碳审计客体的理论框架。碳排放权是一种具有稀缺性的资源,以此为基础,形成了资源类碳排放委托代理关系、合约类碳排放委托代理关系和监管类碳排放委托代理关系。资源类碳排放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是碳排放经管责任的承担者,同时也是碳审计客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各级政府的碳排放主管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各级各类碳排放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各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及其主要领导、政府部门及碳排放单位的内部机构及其主要领导。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碳审计客体,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建筑物、特定区域、碳汇项目、碳减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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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源类碳排放委托代理关系
碳排放经管责任
代理人
碳审计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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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9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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