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碳排放数据造假民事公益诉讼规制研究 被引量:11
1
作者 王国飞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25-139,共15页
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件蕴含着特殊的司法规制需求。碳排放数据核算具有科学的方法学机理,实践中出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可分为碳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行为、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和碳核查报告数据造假行为三类。除了行政规制这一主导手段外... 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件蕴含着特殊的司法规制需求。碳排放数据核算具有科学的方法学机理,实践中出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可分为碳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行为、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和碳核查报告数据造假行为三类。除了行政规制这一主导手段外,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借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错误尝试。要反思环境司法权向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任意扩大环境公共利益的内涵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盲目“扩疆”现象,简单套用这一制度会面临司法规制对象的差异性、规制目的的不一致性、规制制度的割裂性等理论与制度隐忧。摆脱困境,首先要明确碳排放数据具有秩序功能,继而弄清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破坏的内在机理,进而确立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现逻辑。具体路径上,以“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恢复理论”为指引,构设出具有“差异化的启动条件、特色化的构成要素、创新性的裁判执行”的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数据造假 排放数据监管秩序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明罚敕法:碳市场数据报告责任追究的罚则设计 被引量:18
2
作者 杨博文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44-156,共13页
基于碳市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变革的现实诉求,碳排放数据信息虚假报告违法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以此完成由“以罚代管”到“明罚敕法”的锐变。碳市场数据报告责任追究的罚则设计应当与碳市场的政策变化相契合,立足于碳排放数据... 基于碳市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变革的现实诉求,碳排放数据信息虚假报告违法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以此完成由“以罚代管”到“明罚敕法”的锐变。碳市场数据报告责任追究的罚则设计应当与碳市场的政策变化相契合,立足于碳排放数据信息报告的不同阶段,强化多元处罚方式与规则的协同性与功能性,从强调“惩罚失当”过渡到侧重“奖罚分明”。研究指出,应当整合完善碳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升位阶效力,对现有处罚方式的局限性予以补强;监管主体通过设置处罚合理梯度,构建最优威慑体系,进而促导行政执法效能合理化与责任增效体系的形成;扩张和强化司法权来化解行政失灵,完成从法律定性判断到处罚定量分析的转变,终而实现对碳市场的良法善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 碳排放数据造假 控排企业 责任增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