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行政确认诉讼的运作规则
1
作者 章志远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3-77,共5页
确认诉讼是一国行政诉讼类型体系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诉讼,具有诉讼目的的宣告性、诉讼地位的补充性、确认利益的特定性等特征。我国未来亚类型的行政确认诉讼主要包括行政行为无效确认诉讼、违法确认诉讼和法律关系存否确认诉讼,应当在比... 确认诉讼是一国行政诉讼类型体系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诉讼,具有诉讼目的的宣告性、诉讼地位的补充性、确认利益的特定性等特征。我国未来亚类型的行政确认诉讼主要包括行政行为无效确认诉讼、违法确认诉讼和法律关系存否确认诉讼,应当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这三类确认诉讼的不同运作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类型化 行政确认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4
2
作者 冯举 周伟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83-87,共5页
“谁行为,谁被告”是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谁主体,谁被告”的完善,是由人权理念的提升、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加入WTO等现实国情决定的。文章从宪政基础、现实基础和行政行为的性质等方面探讨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理... “谁行为,谁被告”是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谁主体,谁被告”的完善,是由人权理念的提升、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加入WTO等现实国情决定的。文章从宪政基础、现实基础和行政行为的性质等方面探讨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谁行为,谁被告”的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 “谁行为 谁被告” “谁主体 谁被告” 理论基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几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4
3
作者 曹伟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32-39,共8页
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它在性质上属于略带侵权之诉色彩的确认之诉,也就兼具确认之诉和侵权之诉的双重属性。在此重点关注经由不同的选择路径在赔偿、管辖、反诉等方面引致的迥异结果。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确认不侵权诉讼 侵权之诉 确认之诉 管辖反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确认亲子关系诉讼的原告资格论——以诉的种类为秩序框架 被引量:5
4
作者 欧元捷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21-30,共10页
确认亲子关系诉讼泛指请求判决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实践中包括婚生子女否认、非婚生子女认领、非婚生子女否认、婚生子女确认等诉讼类型。就这几类诉讼的原告资格如何认定,现今的实务处理混沌不明;将确认亲子关系诉讼笼统视为... 确认亲子关系诉讼泛指请求判决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实践中包括婚生子女否认、非婚生子女认领、非婚生子女否认、婚生子女确认等诉讼类型。就这几类诉讼的原告资格如何认定,现今的实务处理混沌不明;将确认亲子关系诉讼笼统视为确认之诉的理论误解,为厘清解题的思路增添了障碍。严格依程序法理,婚生子女否认与非婚生子女认领诉讼属于形成之诉,其原告资格本应由法律作出封闭式的规定,在规范空白的当下,应基于形成之诉的逻辑并结合我国实际来探讨个别主体的适格性。至于非婚生子女否认、婚生子女确认等确认之诉,其原告资格并非由规范预先限定,而应交由法院以确认利益为标准具体审查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亲子关系诉讼 原告资格 形成之诉 确认之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官阐明义务与行政诉讼类型之选定 被引量:2
5
作者 杨东升 蒋蓓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47-155,共9页
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完善了"具体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行政诉讼法虽未明定行政诉讼类型,但仍可通过"具体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以"原告诉讼目的"为划分标准,分出撤销诉讼、... 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完善了"具体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行政诉讼法虽未明定行政诉讼类型,但仍可通过"具体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以"原告诉讼目的"为划分标准,分出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确认诉讼、一般给付诉讼四种基本类型。基于原被告地位的不平等,以及法官阐明义务,在具体行政争议个案中,法官有义务协助原告选定"正确"、"有效"的诉讼类型来达到"司法经济原则"和"实现原告诉讼目的"的双重功能。行政诉讼类型间的关系、界限与选定,应结合各类诉讼类型的目的和功能、行政行为合法性优于行政法律关系、原告诉讼目的以及具体诉讼类型的"补充性"等考量因素作出具体的判断与阐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类型 撤销诉讼 课予义务诉讼 确认诉讼 一般给付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德国诉讼标的理论的演绎及其启示
6
作者 吴杰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5-160,共6页
旧实体法说以实体权利和法律关系为诉讼对象,既判力与诉讼对象具有一致性。旧实体法说无法解决给付目的同一,请求竞合问题,如将其视为一个诉讼标的,在既判力问题上仍坚持旧说观点(实体权利确定),又无法解决重复诉讼的现象。新诉讼标的... 旧实体法说以实体权利和法律关系为诉讼对象,既判力与诉讼对象具有一致性。旧实体法说无法解决给付目的同一,请求竞合问题,如将其视为一个诉讼标的,在既判力问题上仍坚持旧说观点(实体权利确定),又无法解决重复诉讼的现象。新诉讼标的理论从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具有的目的及机能入手,以效果或事实关系识别诉讼标的,扩大了既判力对象与诉讼对象的内容。但在给付目的同一,事实关系竞合问题上,始终无法克服事实关系的羁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标的 旧实体法说 确认诉讼 给付诉讼 既判力范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