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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濒临破产时董事破产申请义务的立法建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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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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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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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0-78,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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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法信义义务制度建构的理论阐释与内容拓补研究”(23BFX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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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司濒临破产时已经或者即将失去债务清偿能力,此时的经营风险将由股东向债权人进行转移。董事破产申请义务是助力债权人应对上述风险的重要支点,因为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遏制股东、董事以及债权人内部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公司资产的持续恶化。在学理上,“直接义务论”和“间接义务论”都可以为其立法建构提供逻辑支持,前者强调当公司濒临破产时董事对债权人直接承担信义义务,后者则认为此时董事依然对公司整体承担信义义务,但是应在决策中重点考量债权人利益。从我国公司治理实践来看,也有推进该制度立法建构的现实需求,包括平衡认缴资本制对法定资本规则的弱化、弥补破产程序启动规制的不足、顺应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发展以及填补公司法与破产法之间的制度缝隙等。无论是德国和奥地利对该制度的明确规定,还是美国的“加深破产理论”与英国的“不当交易条款”等功能性替代规定,都能够为我国的立法提供参考。就具体的本土方案而言,可以“直接义务论”为指引,将该制度嵌入破产法体系之中。同时,围绕董事破产申请义务触发条件的界定、董事破产申请义务启动主体构成边界的明晰、董事破产申请义务限制期限的规制、董事破产申请义务中重整程序的融入、董事违反破产申请义务的责任承担以及董事违反破产申请义务的债权人追诉机制等相关内容,建构系统化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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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23年《公司法》
濒临破产
董事
破产申请义务
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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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a's Company Law of 2023
on the verge of insolvency
director
duty of filing for insolvency
corporate bankruptc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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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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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濒临破产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转化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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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琼
雷兴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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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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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86-95,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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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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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期以来,公司法主流理论认为,董事是股东的代理人,股东利益最大化是董事经营公司的宗旨。但这一理论并未全面覆盖董事信义义务受益对象,尤其是在公司濒临破产时,信义义务对象应由股东转向债权人。为避免受益对象主体众多且地位平等带来的混乱,在此阶段可明确董事信义义务第一位阶对象为债权人,第二位阶对象为股东及公司其他成员。具体实现路径而言,忠实义务属于强转化义务,因为由股东利益为主到债权人利益为主需要其经营理念及出发点发生本质转变。而注意义务属于弱转化义务,因为注意义务体现董事的谨慎专业,无论是对股东负责还是对债权人负责,其核心要求无需作出本质改变,只需在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对现有制度进行微观调适即可,一方面表现为强调董事申请破产义务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体现为引入商业判断规则以内化为注意义务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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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濒临破产
信义义务
申请破产义务
商业判断规则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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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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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企业“破产不停产”:化解金融债权风险的新思维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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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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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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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82-8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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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企业拯救主要采取重组与和解两种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具有较高拯救价值的企业实现重组或和解的效果不够理想,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在破产处置过程中长时间的停业加剧了资产贬损和资源浪费,从而使得破产企业错失重生的有利窗口期。为此,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的继续生产经营问题,通过维持破产企业有效资产的持续运营来促使企业的整体价值提升,达到资产保值、职工稳定、收益增加和企业重生的目的。目前,破产企业的继续生产经营并未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推广和应用,还面临着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和制度缺陷的限制,主要表现为理念尚未确立、债务主体怠于拯救、权利主体利益对峙、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综合服务保障缺位。针对上述制约因素,一是要树立和强化企业“破产不停产”的理念,不能简单地从企业角度看待破产,而是应当将其视为一种金融现象进行分析并有效应对,以化解金融债权风险;二是要优化企业“破产不停产”的制度架构,完善破产企业金融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债务人申请破产义务制度,健全企业集团破产集中管辖制度;三是要培育和发展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综合评估的中立性和科学性,将综合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判定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的主要依据,以避免决策失误令债权人利益受损和新矛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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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拯救
金融风险
企业破产法
金融稳定
申请破产义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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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1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2.2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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