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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知识产权对象与知识产权客体的区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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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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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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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38-56,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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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知识产权“对象客体区分论”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最根本、最艰深的问题。该问题充满了“语言的迷雾”,因此需要在辨析法律概念与论理词、澄清语言误用、确定其社会关系基础后,从事实与视角两个方面予以阐述。在区分论的事实指向上,从对象到权利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对象(知识)、对象的利用方式(行为)、权利客体(法内好处)与权利内容(具体路径)。在视角上,知识产权“对象客体区分论”可以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带来“客体式”的视角,从而形成了一些全新的命题。其中,最核心的命题是:使知识产权成为知识产权的,不是知识产权的对象,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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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利对象
权利客体
知识产权的对象
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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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bject of rights
subject matter of rights
object of IPR
subject matter of IPR
justification of I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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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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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知识产权的特征重解:以创新性为核心特征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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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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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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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37-63,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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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裁判标准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20CFX05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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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与其他权利相比的特殊之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所有知识产权都有该特征。由此可以排除时间性,因为署名权、商业秘密和未注册商标等权益都不具有时间性。二是其他权利都没有该特征。由此可以排除所有权利都具备的无形性、专有性和地域性,以及人格权也具备的客体非物质性和信息性、权利内容的多元性和多重性、权利的受限制性和保护范围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的核心特征是创新性,表现为权利客体是与人格无关的创新性符号,权利设立目的是鼓励创新。要求创新性的原因在于,新的智力成果及与商品来源有新联系的商业标识才是稀缺财产。重解知识产权的特征可以解决网络虚拟财产权、姓名和名称权益、著作人格权和数据集合权的定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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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的特征
创新性
鼓励创新
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设立目的
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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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aracteristic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novativeness
inciting innovation
the object of IPRs
the purpose of establishing IPRs
economic analysis of IP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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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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