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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修律与男性话语书写——以修订新刑律草案中夫妻法律关系演变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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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世柱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5-135,共11页
从性别视角来看,清末修订新刑律是男性话语书写的法律改革。以夫妻法律关系演变为例,夫为妻纲是中国古代夫妻法律关系形成的基础性原则。清末新刑律草案以模范列强为宗旨,废除夫为妻纲,引入夫妻平等理念。在修律过程中,礼、法双方分别... 从性别视角来看,清末修订新刑律是男性话语书写的法律改革。以夫妻法律关系演变为例,夫为妻纲是中国古代夫妻法律关系形成的基础性原则。清末新刑律草案以模范列强为宗旨,废除夫为妻纲,引入夫妻平等理念。在修律过程中,礼、法双方分别从家族主义进路和国家主义进路就夫妻平等展开激烈的争论,争论的本质是双方对妇女归属权的争夺。男性话语书写下的夫妻平等带有强烈的国家主义烙印,女性处于被动的他者地位。从传统律典中妇女处于蒙昧、需要被教导的状态,到新刑律草案中妇女处于需要被改造的状态,妇女在摆脱家族主义的桎梏之后,又进入国家主义的牢笼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男性话语书写 新刑律草案 夫妻平等 国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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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闵氏族谱“传记”的书写原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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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靖 《青海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30-38,共9页
山东滕州闵氏宗族自明嘉靖二十六年开始至1993年共进行了五次修谱,其中收录了50篇传记。其中涉及男性传记28篇,女性传记22篇。这些传记体现了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传记作者全为乡村社会中的低阶士绅或掌握文字的儒生,并非普通乡村农人,族... 山东滕州闵氏宗族自明嘉靖二十六年开始至1993年共进行了五次修谱,其中收录了50篇传记。其中涉及男性传记28篇,女性传记22篇。这些传记体现了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传记作者全为乡村社会中的低阶士绅或掌握文字的儒生,并非普通乡村农人,族谱传记往往是他们这类人群的"自传";二是部分传主与传记作者之间的关系要么是父系亲属,要么是姻亲,要么存在乡土或乡亲关系;三是女性传主大致具有统一的人生模式,或为夫殉节而死,或为存续夫族而做出贡献。此三项特征分别对应着三个基本原则:书写者自我投射原则、书写者自我扩展原则、男性书写霸权原则。由此可以看出,族谱是特定人群表达自我意志的一个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书写者自我投射 书写者自我扩展 男性书写霸权 作为表达工具的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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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狂欢中的虚妄情爱及其文化意义——中国当代职场小说中的情爱叙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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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卫萍 《当代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7-50,共4页
在中国当代职场小说中,女性书写者将其笔下女主人公的生活重心移至职场这一社会公共空间领域,这就离开了女性写作的习惯范畴,昭示了女性主义在文学发展上的新历程。不过作为陪衬的爱情却始终徘徊在自恋式的纯情完美的想象中,这就形成了... 在中国当代职场小说中,女性书写者将其笔下女主人公的生活重心移至职场这一社会公共空间领域,这就离开了女性写作的习惯范畴,昭示了女性主义在文学发展上的新历程。不过作为陪衬的爱情却始终徘徊在自恋式的纯情完美的想象中,这就形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吊诡。而男性书写者笔下的主流情爱却严重缺失精神情感,这与男性以工作为中心的认同密不可分。剖析比照两性文本的巨大差异,不仅可以探寻出深层的性别文化原因,而且还可照见现实的诉求和困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主流之外的情爱叙事作为补充,但就总体而言,职场小说中的情爱叙事在虚妄中放逐,为此还需警惕其危害,不断提升其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场小说 情爱叙事 女性书写 男性书写 大众文本 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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