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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秦县级公田的劳动力供给与垦种运作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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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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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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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37-49,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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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出简牍与秦汉土地制度研究”(19BZS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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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
                        秦简所见的“公田”“官田”是不同时期秦政府所经营管理田地的称谓,后者确系由前者改称而来。派遣徒隶垦种公田除数量要满足所需外,垦田技能也是一种重要考量。这些徒隶几乎覆盖了当时所有的刑徒种类,其口粮表面上由田官供给,实质上仍可能是由其原监管部门发放。戍卒、百姓居赀赎债者等自由民被派遣垦种公田,其口粮多由田官禀给,在朔日或月初发放。里耶秦简所见禀食标准与睡虎地秦简规定有异,当是秦统一前后禀食制度变化的一种体现。在开垦荒田、种粮配置、禾稼生长、谷物收获等各个阶段,秦政府制定的指导原则和提供的制度保障都堪称科学严密,这些对公田生产的合理有效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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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公田
                            田官
                            徒隶
                            运作
                            里耶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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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words
                    
                            public land
                            Tianguan
                            Tuli
                            operations
                            Liye Qin bamboo s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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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K20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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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秦代县官田管理--以岳麓秦简《县官田令》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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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苑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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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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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
                
                
                    《农业考古》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78-8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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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研究专项“中国历代民族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WT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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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
                        岳麓秦简《县官田令》是秦代针对县官田及管理者“田官”颁布的法令条文,一方面保证田徒的供应,并以考课督促“田官”勤于生产;另一方面对“田官”为自身业绩侵害其他部门、低级官吏和百姓权利的行为进行禁止,并对犯令者严惩,相关案件还要上报中央。这些禁令针对已发生的具体现象予以禁止,实质是对制度弊端的修补。在统一的新形势下,秦代国家仍沿用农战体制,对“田官”吏课殿者予以严惩,必然导致资源抢夺事件的发生,而对此类事件的禁令又增加了“田官”吏受罚的可能。秦代地方矛盾迅速激化及秦吏反秦情绪的原因,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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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秦代
                            官田
                            田官
                            《县官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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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words
                    
                            Qin Dynasty
                            official land
                            agriculture officials
                            County Officials’Field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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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K23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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