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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如何理解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哲学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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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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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西北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马一浮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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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5-1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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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家精神弘扬与落实机制研究”(24JZD013)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观基础研究”(21JZD018)
+1 种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当代中国重建”(19ZDA033)
山东“曾子研究院”、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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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工智能首先关乎“人工”与“智能”的关系。“人工”相对于“自然”而言,“智能”则与理性能力相关,合起来,人工智能涉及非自然的理性能力。人工意义的存在,具有既定性,尽管它也可以通过所谓深度学习而有所变化,但总体上其形态是按人的意向所规定的,它的追求,基本上无法超越人的设定。人工智能同时涉及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智能的“人工”性,决定了它首先与手段相关。人工智能则因其“人工性”,与人的自然生命始终存在距离:相对于人,人工智能无法摆脱物的形态,它与人的关系,总是具有物与对象关系的性质。人工智能在某种意义上也参与了世界的建构,元宇宙便可视为人工智能参与建立的存在,但在“元宇宙”的形态下,它可能异化为某种超然的存在。人工智能既有生成性,也具有通用性(generaluse)。如果说,生成性人工智能主要展现了人工智能的动态性,那么,通用性人工智能则从广度上突出了人工智能的品格。从智能的形态看,可以区分一阶智能与二阶智能,一阶智能具有原创性,唯有人才具有,二阶智能则是被设定、非原创的,相对于人的智力,人工智能最多属于“二阶”功能,难以达到人类才具有的“一阶”性或创造性。人工智能将导向自动化,在一切几乎由机器代劳时,人的存在意义如何体现?这里的实质,在于创造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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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生成性与通用性
人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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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0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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