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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成分法的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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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运波 肖建红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149-155,共7页
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但目前有关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以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理论(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购物和废弃物等旅游过程,对旅游目的地及其外部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产生负外部性影响)为基础... 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但目前有关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以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理论(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购物和废弃物等旅游过程,对旅游目的地及其外部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产生负外部性影响)为基础,运用生态足迹成分法(自下而上方法),构建了5类(渔家乐旅游)生态足迹模型,以此为基础,确立了(渔家乐旅游)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以山东省长岛县渔家乐为案例,以2011年为评价基准年份,进行了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①长岛县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的生态足迹为0.008 676 hm2,每位游客每天需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5.97元,其中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0.53元;②13个村渔家乐游客对海产品的消耗量均较大,各村生态足迹(水域)占总生态足迹的比例最低值为57.07%,各村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最低值为5.02元;③北长山乡的店子村等4个村和南长山镇的黑石嘴村等3个村渔家乐的户均生态足迹较大,其每位游客每天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也较大;④非山东游客比例、散客游客比例、停留2天及以上游客比例、电话或网络预定游客比例和每位游客每天给渔家乐带来的收入等,是渔家乐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提出:养殖海域是优先考虑的生态补偿对象;依据渔家乐的不同收费标准,有差异的向游客征收生态补偿费用,将其用于养殖海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岛型旅游目的地 生态补偿标准 渔家乐旅游 生态足迹成分法 长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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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成分法的太子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承载力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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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秀红 汪文涛 +3 位作者 胡云 孙林山 周欢 乐祥明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57-62,共6页
运用生态足迹成分法,基于太子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统计数据和实地调查数据,计算了该森林公园的旅游生态足迹、旅游生态承载力以及旅游可持续发展度。结果显示:2018年太子山森林公园总旅游生态足迹为1013.36 hm^2,总旅游生态承载力为10738... 运用生态足迹成分法,基于太子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统计数据和实地调查数据,计算了该森林公园的旅游生态足迹、旅游生态承载力以及旅游可持续发展度。结果显示:2018年太子山森林公园总旅游生态足迹为1013.36 hm^2,总旅游生态承载力为10738.99 hm^2,总旅游生态盈余为9725.63 hm^2,旅游可持续发展度为0.09,表明该森林公园处于生态盈余和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森林公园 森林旅游 生态足迹成分法 生态承载力 旅游可持续发展度 生态盈余 旅游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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