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46篇文章
< 1 2 1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规范的法教义学重构 被引量:1
1
作者 李一丁 《江淮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65-74,共10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指司法机关介入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其他诉讼类型之关联关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规范实质是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为追究或者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创制程序规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指司法机关介入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其他诉讼类型之关联关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规范实质是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为追究或者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创制程序规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规范既涉及行政磋商,又关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还可能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结合政策规范、构成要件、学理观点和实证判决,存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出现自然资源资产损害案由、体现鲜明诉讼便宜路径选择以及检察机关地位凸显的三重张力,颠覆当前司法政策立场和部分学者观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顺位规范法教义学重构应实现权利论到义务论理论转型、创制案件会商和信息公开制度,并考虑在生态环境法典、检察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立法中完成体系化、整全化和建制化规范表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法教义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风险规避视角下的环境治理新双轨制 被引量:1
2
作者 张占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6-63,共8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施在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同时又带来了污染者的责任加重、行政机关的职责弱化、检察机关的监督受阻及环保组织的诉权闲置等一系列责任风险。究其原因在于制度设计者过分关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私益属...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施在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同时又带来了污染者的责任加重、行政机关的职责弱化、检察机关的监督受阻及环保组织的诉权闲置等一系列责任风险。究其原因在于制度设计者过分关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私益属性。事实上,公益属性才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本质属性。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公益属性的回归,在制度层面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环境执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广义)”和“公益组织—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狭义)”并行的环境治理“新双轨制”,在实现环境执法与广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狭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的同时,可以有效规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实施中的各种责任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风险规避 新双轨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整合 被引量:2
3
作者 黎泳琳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78-84,共7页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但两者在适用范围、运行程序上有所重叠,导致理论与实践层面诸多冲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衔接规则试图缓和两诉冲突,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但两者在适用范围、运行程序上有所重叠,导致理论与实践层面诸多冲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衔接规则试图缓和两诉冲突,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衔接规则无法解决两诉冲突的情况下,两诉的制度整合成为一种新思路。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制度整合的蓝本与核心,通过厘清两诉的理论争议,明晰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作为特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本质,奠定整合的理论基础。在具体路径上,将行政机关列入整合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并对磋商程序、起诉顺位规则及举证规则进行优化,为解决两诉冲突提供治本之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制度整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学理论证与协调机制建构 被引量:1
4
作者 陈玮 孙哲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41-151,共11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诉权基础、赔偿磋商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及各类环境诉讼之间的顺位安排等制约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运行。然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说从实际运行、设计目的等方面却难以进行学理论证。环境公共利益应...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诉权基础、赔偿磋商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及各类环境诉讼之间的顺位安排等制约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运行。然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说从实际运行、设计目的等方面却难以进行学理论证。环境公共利益应当被视为制度核心,在与环境权力相结合后形成以“环境公益—环境权力”为基础的理论框架。内部通告机制是协调磋商机制与诉讼程序的关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当受到磋商机制的约束,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后进行,形成“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新诉讼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赔偿磋商 环境公益 赔偿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性质新论 被引量:13
5
作者 晋海 许正豪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07-115,137,共10页
厘清诉讼的法律性质,是科学构建诉讼制度的重要前提。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性质,学界仍未形成共识,有特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说、国益诉讼说、私益诉讼说、混合诉讼说、特别诉讼说等观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救济对象是生态... 厘清诉讼的法律性质,是科学构建诉讼制度的重要前提。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性质,学界仍未形成共识,有特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说、国益诉讼说、私益诉讼说、混合诉讼说、特别诉讼说等观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救济对象是生态环境损害,而非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正当性基础是政府及其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而非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公法责任,而非私法责任。对于生态修复问题,“公法责任,私法操作”引发诸多问题,“公法责任,公法操作”符合环境保护行政权主导、司法权监督之原则及域外经验。“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监督”的路径是,政府及其部门在追究责任者行政责任时,对于重大案件可采取诉讼的行政执法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定位为行政执法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之衔接 被引量:40
6
作者 彭中遥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69-180,共12页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我国对生态环境损害之救济采取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通过分析典型案件可以发现,现行立法未能为化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制度"碰撞"...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我国对生态环境损害之救济采取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通过分析典型案件可以发现,现行立法未能为化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制度"碰撞"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南,导致"两诉"之间时常会陷入管辖冲突与衔接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模糊属性以及相关立法规定的缺失,是导致"两诉"衔接陷入困境之根由。为此,应当在准确识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性质之前提下,通过立法对"两诉"之间的顺位规则、索赔主体机制等核心规范予以明确。具体而言,未来我国应当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于环境公益诉讼的顺位规则,并建立"行政机关—环保组织—检察机关"三位一体且逐层递进的索赔主体结构,最大程度发挥"两诉"之制度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诉讼性质 衔接路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被引量:53
7
作者 王树义 李华琪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68-75,共8页
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由磋商与诉讼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主体、程序及内容方面均呈现出公权性、程序性及救济性,表明其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环境诉讼。同时,政府的索... 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由磋商与诉讼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主体、程序及内容方面均呈现出公权性、程序性及救济性,表明其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环境诉讼。同时,政府的索赔权来源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具备的私权属性决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属于特殊的私益诉讼。据此,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施,有必要妥善协调其与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从而完善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私益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空间 被引量:20
8
作者 彭中遥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85-96,130,共13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司法改革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中央层面的政策解读与制度设计却使得该项诉讼面临极大的潜在挑战:既无法从理论渊源上予以圆满解释,也未合理定位生态环境损害救...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司法改革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中央层面的政策解读与制度设计却使得该项诉讼面临极大的潜在挑战:既无法从理论渊源上予以圆满解释,也未合理定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中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功能边界,导致司法权极易侵入甚至取代行政权。从现行实践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运行状况也难言令人满意,其不仅存在适用条件“模糊”“泛化”之风险,而且已然与既有制度形成“重叠”“冲突”之乱象。检视行政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行政权与司法权大体需遵循“相互尊重专长”“行政权优先”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政府)作为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理应首先仰赖行政权,唯有在穷尽行政管制手段仍无法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时,才存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空间。未来,我国应严格依照“执法优先、司法补充”之原则,协同运用行政执法、赔偿磋商、索赔诉讼等多种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全覆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公法性质 私法操作 制度空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规则的检讨与完善 被引量:18
9
作者 向往 秦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64-176,共13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反馈下的阶段性成果,虽然初步厘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上的混乱局面,但是由于未能精细化和体系化地作出规范设计,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反馈下的阶段性成果,虽然初步厘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上的混乱局面,但是由于未能精细化和体系化地作出规范设计,仍然不乏笼统和粗糙之处。通过运用法教义学方法勾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规则的建构样态及其图景,并以制度系统理论为基础考察在当前规范设计下诉讼制度之间的耦合状况,可以发现同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制度系统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存在不少制度真空与制度冲突。不仅限缩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制度功能,还影响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为了进一步实现有效衔接,一方面既要填补磋商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规则,嵌入比例原则限制赔偿权利人诉权行使、明确不予司法确认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还要细化不同类型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规则,完善检察机关的督促功能与协调功能、建立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机制和协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衔接规则 制度真空 制度冲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认定与制度完善 被引量:59
10
作者 彭中遥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05-111,共7页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完善路径取决于诉讼性质的认定。囿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存在公私法交织的复杂局面,学界出现了颇具争议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性质的四种学说。然而,这些学说不仅存在逻辑无法自洽...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完善路径取决于诉讼性质的认定。囿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存在公私法交织的复杂局面,学界出现了颇具争议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性质的四种学说。然而,这些学说不仅存在逻辑无法自洽、理论自相矛盾的困境,而且不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最新趋势。为此,有必要跳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框架,将宪法层面的国家环境保护义务作为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理论基础,将填补生态环境损害、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作为诉讼的价值取向,进而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认定为一种特殊的环境民事诉讼类型。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完善路径而言,强调政府行政监管与索赔诉讼的优化适用是前提要件,注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整合是核心趋向,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体规则的构建是关键抓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 特殊类型的环境民事诉讼 制度完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其识别 被引量:16
11
作者 吴良志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30-43,共14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广义民事诉讼诉讼标的的一种特别形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与环境公益诉讼标的具有共通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指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广义民事诉讼诉讼标的的一种特别形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与环境公益诉讼标的具有共通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指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所致环境损害而发生的具有给付内容的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对象。以'一体化'、'体系性'民事诉讼标的识别标准来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问题会遭遇解释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标的应采功能二元化条件下形态相对化分析方法,即在保护生态环境利益功能与保障程序利益功能二元化条件下在诉之变更、合并、重复诉讼、既判力客观范围等方面对重要程序节点进行诉讼标的形态相对化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关联诉讼之间的衔接亦可通过诉讼标的理论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诉讼标的 识别 衔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典》时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之统合论 被引量:11
12
作者 陈哲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6-113,共8页
在《民法典》未生效前,《改革方案》和相关司法解释从形式上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设置为行政机关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受到损害而提起的私益诉讼。故从制度层面而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分属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 在《民法典》未生效前,《改革方案》和相关司法解释从形式上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设置为行政机关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受到损害而提起的私益诉讼。故从制度层面而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分属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为高效、全面地救济生态环境受到的损害,且囿于两诉的不同性质,具有先后关系的两诉在前《民法典》时代确有制度衔接的空间。但《民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规范依据应由作为政策的《改革方案》转变为更高效力位阶的《民法典》。究其本质,两诉并非彼此独立之诉,《民法典》在法律层面赋予了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体法依据,并统一将该诉的适格原告规定为“国家规定的机关”及“法律规定的组织”,从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回归公益诉讼的本位。至此,《民法典》履行确立实体法基础的职责,《民事诉讼法》承担明确程序法依据的任务,两诉并非是具有衔接空间的彼此独立的诉,而应被视为分别在实体和程序层面予以规定的同一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衔接 两诉关系 统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正当性与可行性 被引量:55
13
作者 梅宏 胡勇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82-89,共8页
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正当性,源于它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相互配合从而履行国家环保义务、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践。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当立足司法实际需要,通过行政权与司法权在诉讼各阶段的合理配置,使行政机... 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正当性,源于它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相互配合从而履行国家环保义务、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践。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当立足司法实际需要,通过行政权与司法权在诉讼各阶段的合理配置,使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获得更高效的判决、更有力度的执行。为此,应当完善诉讼的提起与推动、判决的做出与执行等全过程制度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权利人 行政权 司法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适格原告及其顺位设计 被引量:7
14
作者 邓嘉詠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4-133,共10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由政策主导的一项制度,由于缺乏狭义层面的法律规定,致使行政机关作为原告主体的合法性基础欠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本质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方法,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规则进行解读,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由政策主导的一项制度,由于缺乏狭义层面的法律规定,致使行政机关作为原告主体的合法性基础欠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本质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方法,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规则进行解读,并结合实践考察以观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主体不应限定于《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之行政机关,还应该包括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三类原告主体的起诉顺位应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予以确定。具体而言,《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内,宜采取“行政机关优先,社会组织次之,检察机关补充”的顺位;《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外,则宜采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不分次序,检察机关补充”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适格原告 起诉顺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论”之思辨——兼论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顺位问题 被引量:17
15
作者 朱谦 谌杨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35-42,共8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顺位规则,我国环境法学界的多位学者亦以政府为自然资源的代表人说、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责延伸说、政府掌握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顺位规则,我国环境法学界的多位学者亦以政府为自然资源的代表人说、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责延伸说、政府掌握的诉讼资源丰富说、社会组织的诉讼能力不足说为论据,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然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论”及其司法实践,与我国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渠道实现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初衷相违背,且存在边缘化与虚置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风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更符合风险预防原则,更有利于公众参与,故在寻求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时以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主导,在一定程度上更为适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损害救济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顺位关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法理辨析与机制协调 被引量:12
16
作者 黄胜开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19-128,共10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两种具有不同法律属性、救济功能的环境损害司法救济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法理基础应该溯源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环保责任,其目的在于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司法索赔权,强化行政机关在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两种具有不同法律属性、救济功能的环境损害司法救济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法理基础应该溯源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环保责任,其目的在于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司法索赔权,强化行政机关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弥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行为动能不足的限制。我国应重构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的价值体系,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以"损害填补"作为其价值依归,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回归法律监督的价值本源。在具体程序完善中,应明确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范围、顺序机制、诉讼管辖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文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困境与规范路径 被引量:64
17
作者 郭海蓝 陈德敏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86-94,共9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建立,国务院通过授权诉讼的方式赋予省级政府以诉权来源。由接受人民公共信托实施生态环境公有资源管理的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建立,国务院通过授权诉讼的方式赋予省级政府以诉权来源。由接受人民公共信托实施生态环境公有资源管理的省级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备与传统权利救济法律原则和环境保护立法精神相契合意义上的内在合理性与可行性,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对制度进行实然法与法理基础上的深入检视可以发现,授权诉讼面临有悖于《立法法》上的法律保留原则、所有权及其救济以及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之对应性原则的合法性证成困境。有关学者试图借助任意诉讼担当理论解释授权合法性的观点既不符合现行法律体系下的四种法定的任意诉讼担当情形,也不满足出于诉讼担当人利益和出于诉讼被担当人利益的充分条件,难以自圆其说。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以全体社会成员为主体的不特定多数人对于各项生态环境基本要素及其构成的生态环境整体所享有的环境公共利益已经由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了较为完善的调整,而就作为全体公民结成的抽象共同体而言,国家对于土地、矿藏、河流、森林等构成生态环境基本要素的自然资源所享有的国家所有权利益则缺少法律救济。通过制定单行法确立和规范诉讼制度并妥善协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是破除授权诉讼法律困境的最佳路径选择,单行法应当致力于从请求权主体与基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诉讼规则以及赔偿资金管理等方面完成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制度的构建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授权诉讼 法律困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辨析——以诉讼标的为切入的分析 被引量:19
18
作者 牛颖秀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1期40-47,共8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高度重合,诉讼主体分别是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和检察机关。前者的诉讼标的是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后者的诉讼标的是公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虽然都具有理论正当性,但因权利客体一致,形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高度重合,诉讼主体分别是行政机关、环保组织和检察机关。前者的诉讼标的是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后者的诉讼标的是公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虽然都具有理论正当性,但因权利客体一致,形成了双重主体请求权竞合的特殊情形。为解决两类诉讼主体分别起诉造成的重复索赔等问题,应当确立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优先顺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保持谦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诉讼标的 请求权竞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竞合的第三重解法 被引量:20
19
作者 李树训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5-57,共13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高度相似,本质上是一种竞合冲突。若一项制度不能有效与其他制度保持区分,终会沦为其他制度的一部分。面对这种竞合冲突,除"序位说""合并说"这种传统解题思路之外,尚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高度相似,本质上是一种竞合冲突。若一项制度不能有效与其他制度保持区分,终会沦为其他制度的一部分。面对这种竞合冲突,除"序位说""合并说"这种传统解题思路之外,尚有第三重解决方案,即"范围说"。其旨在:从量上,按照一定标准确立和扩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应然适用范围,摆脱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一般认知;从质上,注重彼此分工的确定性和关系的稳定性,防止相互任意扩张各管辖范围,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竞合冲突现象的发生。为此应坚持两项标准,分别为:为避免损害发生和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行政机关已经采取合理处置措施的情形;影响国家环境政策明确需重点保护事项的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序位说 合并说 范围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衔接研究 被引量:2
20
作者 洪莹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77-80,共4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新时期救济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环境公益救济领域与环境公益诉讼都负有司法救济的功能。但同一生态环境案件究竟应当选择何种司法救济方式,在实践中成了难题。回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改革试点的两个典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新时期救济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环境公益救济领域与环境公益诉讼都负有司法救济的功能。但同一生态环境案件究竟应当选择何种司法救济方式,在实践中成了难题。回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改革试点的两个典型案例,针对案件审理时存在的合并审理、合并诉讼、起诉顺位不明等问题,立足程序公正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从案件线索共享、起诉顺位、诉讼管辖、责任承担四个方面入手,力图在两种诉讼之间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司法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主体 衔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1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