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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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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38-142,共5页
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免刑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审议,根据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客观情况,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司法解释的本意不是让更多的少年犯获得缓刑,而是让那些可以适用免刑的少年犯在解释的规定下得到应有的免刑。
关键词 免予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 理解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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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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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国海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43-51,共9页
我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第4款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一般性解释上不具有针对性的说服力,其实质依据在于,在行政不法划定的框架下,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接受首次处罚行为并不造成核心价值与利益减少,因而实质上... 我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第4款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一般性解释上不具有针对性的说服力,其实质依据在于,在行政不法划定的框架下,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接受首次处罚行为并不造成核心价值与利益减少,因而实质上该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相对于逃税罪的基本犯而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逃税罪是复行政犯。这是该条款得以存在的根本法理。该款在目的、税收行政权、刑法适用等方面并不存在真正的问题,反而在社会财富分配、税收监管以及公众人物的示范效用上具有延伸性效果。作为刑法对行政不法评价条件的提高,司法实践操作一般是将行政处罚作为刑事追究的前置程序,而与之相反的做法是坚持刑事判断的独立性,以消解行政不作为带来的行政权过度侵入司法权的问题。无论如何,不应把刑法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用"免除刑事责任"的方式来替代。对逃税的规制不能仅仅依靠刑法的一个条款来完成,需要税收法治全方位的规制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犯 理解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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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见代理理解与适用的几个疑难问题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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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秀平 《学习论坛》 2011年第12期72-76,共5页
表见代理的适用范围应限于委托代理,不应扩大到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表见代理于夫妻日常事务原则上无适用余地。判断某一凭证可否作为"权利外观",首先要考虑其是否蕴含本人对行为人授权的意思,同时应考虑交易习惯等因素。近... 表见代理的适用范围应限于委托代理,不应扩大到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表见代理于夫妻日常事务原则上无适用余地。判断某一凭证可否作为"权利外观",首先要考虑其是否蕴含本人对行为人授权的意思,同时应考虑交易习惯等因素。近亲属和"表见近亲属"关系不能当然视为"权利外观",但"表见夫妻"关系在家事代理的范围内可以成立表见代理。本人可归责性应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其判断标准一般是看本人是否已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相对人应为"善意且无过失",判断应考虑其是否已尽到谨慎审查义务。表见代理本身不蕴含相对人选择权,不能依据表见代理制度赋予相对人以选择权。在现行《合同法》规定下,不能要求被代理人和行为人共同向相对人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见代理 理解适用 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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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现场鉴定几个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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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合讲 任晓东 《长江蔬菜》 2021年第16期10-12,共3页
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和则天下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村社会纠纷对治国安邦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培养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本栏目以近年来“三农”领域内发生的具体维权事件为着眼点,结合相关法律... 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和则天下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村社会纠纷对治国安邦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培养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本栏目以近年来“三农”领域内发生的具体维权事件为着眼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处理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审视,一方面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们指点迷津;另一方面,为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抛砖引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解适用 指点迷津 田间现场鉴定 治国安邦 维权事件 自我保护意识 发生的原因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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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的问题与应对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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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庆安 潘庸鲁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0-57,共8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诉讼模式的多元化探索具有开创性价值,但它不同于美国辩诉交易制度,是由认罪、认罚和从宽三个方面组成的,且顺序不能颠倒。认罪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的确认,认罚是对量刑幅度的有限协商,能否从...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诉讼模式的多元化探索具有开创性价值,但它不同于美国辩诉交易制度,是由认罪、认罚和从宽三个方面组成的,且顺序不能颠倒。认罪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的确认,认罚是对量刑幅度的有限协商,能否从宽仍需法院最终确认。在对该制度充分肯定和褒奖的前提下,也应重视试点运行期间出现的被告人滥用上诉权,被告人量刑从宽幅度激励不足以及行使辩护权存在弱化、控辩双方协商先天不足等各种问题。问题的出现既有制度设计的原因,也有理解适用不准确的原因。为确保该制度在适用中不偏离方向,应坚持被告人自愿、定罪证明标准不变、公检法职能不错位、被告人诉讼权利全面保障的原则,同时理性看待试点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存在问题 理解适用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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