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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公正理性引领下法治变革的价值取向——以韦伯形式理性法治模式为分析框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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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德淼 张琼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7-143,共7页
马克斯·韦伯经典的形式理性法治观以理性行为理论和正当支配理论为基础。理性行为观以人的行动取向为视角,把社会行为分为工具理性的行为和价值理性的行为,为法律思想的分类提供理论依据。正当支配理论提出三种正当支配类型,即官... 马克斯·韦伯经典的形式理性法治观以理性行为理论和正当支配理论为基础。理性行为观以人的行动取向为视角,把社会行为分为工具理性的行为和价值理性的行为,为法律思想的分类提供理论依据。正当支配理论提出三种正当支配类型,即官僚制、家产制和超凡魅力统制,为形式理性法的构建提供制度基础。通过阐释两大经典理论对形式理性法治形成的影响,韦伯肯定形式理性法对现代国家的独特价值。形式理性法具有可计算性和可预测性,且离不开理性教育培养的非人格性官员从内部维护法律体系的理性程度。韦伯的形式理性法治观对受实质非理性的传统社会影响的现代中国法治变革具有启发价值,但绝对的形式理性法也存在弊端。因此,我国法治建设既应追求实质正义的实现,也应充分汲取形式理性法治的合理成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韦伯 理性 形式理性法 治变革 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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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视野中的理性法和实践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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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国强 景燕春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78-85,共8页
法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法包含着对人的理性和权利的尊重,法的自然性是和理性相等的。马克思、恩格斯对法的界定较宽,法不仅存在于阶级社会,而且存在于发达的原始社会。列宁重视法的社会实践性和条件,他对法的界定较... 法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法包含着对人的理性和权利的尊重,法的自然性是和理性相等的。马克思、恩格斯对法的界定较宽,法不仅存在于阶级社会,而且存在于发达的原始社会。列宁重视法的社会实践性和条件,他对法的界定较严,主张法的范畴不能脱离阶级、国家而存在,他不爱谈论法的自然性。作者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进行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理性法和实践法的根基,展示了他们观点的相同和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性法 权利 实践 阶级社会 国家 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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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的反思理性法模式——以反思环境法为例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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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延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53-160,共8页
作为对现代社会复杂性的一种理论解释,德国学者图依布纳的自创生理论试图整合自主性、外部性、社会调和三种规范性价值。面对诸社会次级系统的自创生性闭合,法律系统惟有承认自身理性的有限性,并通过反思理性的模式,才能有效的完成社会... 作为对现代社会复杂性的一种理论解释,德国学者图依布纳的自创生理论试图整合自主性、外部性、社会调和三种规范性价值。面对诸社会次级系统的自创生性闭合,法律系统惟有承认自身理性的有限性,并通过反思理性的模式,才能有效的完成社会整合的任务。反思理性模式下,成功的法律调整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法律规制不能破坏其他系统的自主性;法律通过程序导向的结构性约束促使各种社会权力结构内化公共目标,并通过积极的、创造性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反思克服负外部性;法律调整的目的是实现不同次级系统之理性的外部调和,以使整体社会作为一种自我指涉的超循环成为可能。反思理性法自提出以来,因其特殊的优势(非强制性、法律自身之结构完整性、自治与规制的结合),已经被广泛的运用于实践领域,尤其是在环境保护领域,并被认为具有回应社会治理危机的巨大潜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创生性 反思理性法 欧盟生态管理和审计计划 中国环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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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理法”与“理性法”之间:民国新繁县诉讼档案中的“家族”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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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有粮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6-143,共8页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过程是以传统家族为基础的"伦理法"被西方近代"理性法"取代的过程。而且这一典范转换,也几乎被等同于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当然路向。梳理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中家族产业案件和...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过程是以传统家族为基础的"伦理法"被西方近代"理性法"取代的过程。而且这一典范转换,也几乎被等同于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当然路向。梳理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中家族产业案件和家族在诉讼案件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可以发现至少在法律实践的意义上,并未发生"理性法"取代"伦理法"的过程,相反,"家族"仍然在诉讼中起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伦理 理性法 家族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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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精神的过渡期西方中世纪的理性法思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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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扬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33-34,共2页
法律精神的过渡期西方中世纪的理性法思潮广州大学教授舒扬许多学术著作把中世纪的神学家的法律观作为那个时代西方法律思想的唯一正统代表。其实这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中世纪有三种现象可以说明神学的法律观并不是社会法律思想的全... 法律精神的过渡期西方中世纪的理性法思潮广州大学教授舒扬许多学术著作把中世纪的神学家的法律观作为那个时代西方法律思想的唯一正统代表。其实这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中世纪有三种现象可以说明神学的法律观并不是社会法律思想的全部内容,一是王权与民权的斗争始终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精神 西方律思想 自然 人文主义学派 理性法 过渡期 托马斯·阿奎那 罗马 注释学派 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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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形式理性法的发生学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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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洁 张继成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57-65,共9页
形式理性法在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韦伯考察西方近代以来社会逐渐理性化的关键。一方面,这一范畴暗含了西方法律对个体自由的保障;另一方面,它又适应了西方世界袪魅之后日益抽象化的社会。形式理性法的形成是多种... 形式理性法在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韦伯考察西方近代以来社会逐渐理性化的关键。一方面,这一范畴暗含了西方法律对个体自由的保障;另一方面,它又适应了西方世界袪魅之后日益抽象化的社会。形式理性法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从法律的内部视角来看,罗马法在中世纪的复兴与继受、西方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兴起以及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典化运动皆对法律的形式理性化起了推动作用;从外部视角来看,经济、政治与宗教等因素自身的理性化与法律的形式理性化有着亲和性。韦伯形式理性法思想承载着现代性最基本的意涵,中国法治建设应当遵守这一底线,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理性法 韦伯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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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形成问题的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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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娄海婷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8-49,54,共3页
作为档案学的一个元问题,档案形成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围绕档案形成的标志问题、档案形成的实质问题、档案形成的规律问题展开了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认为将归档作为档案的形成标志是合理的,档案形成的实质不... 作为档案学的一个元问题,档案形成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围绕档案形成的标志问题、档案形成的实质问题、档案形成的规律问题展开了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认为将归档作为档案的形成标志是合理的,档案形成的实质不是新事物的产生而是文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进入了档案化治理阶段,并对档案形成规律的相关观点进行了辨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 档案学 形成规律 元问题 理性 理性 归档 文件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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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性思想及其历史来源——基于理性主义法学的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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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雪飞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3-16,共4页
极具辩证性的马克思主义理性思想,根源于西方悠久的理性主义传统,理解马克思主义理性思想须以准确把握其思想的历史来源为前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理性归属于上帝,而中世纪神学家悄悄地将理性从上帝转移给人,启蒙运动颠覆了理性的信仰... 极具辩证性的马克思主义理性思想,根源于西方悠久的理性主义传统,理解马克思主义理性思想须以准确把握其思想的历史来源为前提。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理性归属于上帝,而中世纪神学家悄悄地将理性从上帝转移给人,启蒙运动颠覆了理性的信仰范畴,而将理性彻底交给了人类,同时也催生了建构理性思想,法律亦被认为可由人之理性建构而成。建构理性思想夸大了理性的限度,遭到了后世的广泛批判,但这并不应该削弱理性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正是在西方理性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辩证理性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理性法 建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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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孟德斯鸠的理性主义法律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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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扬 《现代法学》 1986年第2期53-56,共4页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的法律观,都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然而,孟德斯鸠以前的思想家,“理性”问题并未给予充分的论证。孟德斯鸠超出前人的地方,表现在他的法律观切实的、具体的贯彻了近代的理性主义精神,他把理性和法律冶于一炉,创立了...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的法律观,都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然而,孟德斯鸠以前的思想家,“理性”问题并未给予充分的论证。孟德斯鸠超出前人的地方,表现在他的法律观切实的、具体的贯彻了近代的理性主义精神,他把理性和法律冶于一炉,创立了资产阶级的来源于自然法又高出于自然法的理性法,为资产阶级学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思想内容。孟德斯鸠也因此确立了自己在整个西方法学史上的特殊地位。我认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性主义 律观 理性观念 资产阶级思想 孟德斯鸠 自然 理性法 思想内容 律思想 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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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的价值与法的合理性追问——从法的现代性角度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8
10
作者 李瑜青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75-78,共4页
自人类生活有法律相伴随以来,追问法的合理性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思考与法的现代性问题相结合,使得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张扬人文精神的时代内容。法的现代性讨论属于法的合理性追问的范畴,但在这种研究中,对法的合理性追... 自人类生活有法律相伴随以来,追问法的合理性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思考与法的现代性问题相结合,使得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张扬人文精神的时代内容。法的现代性讨论属于法的合理性追问的范畴,但在这种研究中,对法的合理性追问思考的品质、价值以及人文精神的价值在法的合理性追问中所体现的文化内容有必要形成理论的自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文精神 现代性 价值 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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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法理性解决行政执法难题
11
作者 陈云生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73-73,共1页
在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考察后的评点会上,我罕见地用“匪夷所思”来表达感想.“匪夷所思”的是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理念和实践,我将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视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的领跑者和开拓者,合情入理,恰如其分.具体说来,青岛西海岸新区... 在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考察后的评点会上,我罕见地用“匪夷所思”来表达感想.“匪夷所思”的是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理念和实践,我将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视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的领跑者和开拓者,合情入理,恰如其分.具体说来,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第九个国家级新区,新区政府在推进改革中表现出很强的政治胆识和大胆的改革精神.通过大胆改革,特别是通过设立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搞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过去被认为“老大难”的行政执法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成效显著.黄岛区率先在辖区内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只用了不足半年的时间就在机构建制、人员配备、工作机制、指挥系统、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等方面做得有模有样,令人叹为观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综合行政执 理性 行政执 改革精神 黄岛区 理念 问题 机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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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主义方法论的教学法意隐--以《品德与社会》的教学应用为例
12
作者 尧新瑜 李雪梅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5-59,共5页
《品德与社会》作为一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备受关注的综合课程,理性主义方法论对其教学有效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教学法作用。本文对三种形态的理性主义方法的由来和特征进行了历史性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将"精神助产术"、"科... 《品德与社会》作为一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备受关注的综合课程,理性主义方法论对其教学有效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教学法作用。本文对三种形态的理性主义方法的由来和特征进行了历史性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将"精神助产术"、"科学怀疑法"、"理性认知法"应用到人教版《品德与社会》课例的设计之中,以期为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探索一种理性主义教学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性主义方 精神助产术 科学怀疑 理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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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如何保障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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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安良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8-19,共2页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越级上访、赴京上访事件居高不下,“信访不信法”依然大有市场。究其原因,就在于群众“不懂依法维护权益,不会理性表达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越级上访、赴京上访事件居高不下,“信访不信法”依然大有市场。究其原因,就在于群众“不懂依法维护权益,不会理性表达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从源头上保障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领导干部 理性 群众 维权 保障 群体性事件 越级上访 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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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法律信用与塑造法律信仰——法的现代性语境下的分析 被引量:11
14
作者 蔡宝刚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59-65,共7页
随着伯尔曼教授来华对法律信仰的进一步肯认与张永和教授对法律不能被信仰理由的提出,法律信仰问题又引起学界的关注。但以往的研究存在着法律信仰对象、时空的错位认知和片面解读,进而缺乏对"除魅"之后的现代性社会中如何达... 随着伯尔曼教授来华对法律信仰的进一步肯认与张永和教授对法律不能被信仰理由的提出,法律信仰问题又引起学界的关注。但以往的研究存在着法律信仰对象、时空的错位认知和片面解读,进而缺乏对"除魅"之后的现代性社会中如何达致法律信仰的现实路径的学理探求。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法律的贯通是法律信仰的生成支点,在恪守形式理性法律及其有效性基础上所形成的法律信用的不断增进是达致法律信仰的现实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的现代性 理性法 律信用 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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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论政治合法性与合法律性及其现实意义 被引量:3
15
作者 于柏华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96-99,共4页
政治的合法性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首要问题之一,越是在变动社会中,越是如此。尽管作为西方文明成果的形式理性化法律自现当代以来不断受到质疑,但从目前所能够获得的历史经验来看,只有该种类型的法律方能为政治的合法性提供一个稳固... 政治的合法性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首要问题之一,越是在变动社会中,越是如此。尽管作为西方文明成果的形式理性化法律自现当代以来不断受到质疑,但从目前所能够获得的历史经验来看,只有该种类型的法律方能为政治的合法性提供一个稳固的意识形态基础。韦伯对此进行了系统化的理论总结,重新考察该理论对于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将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韦伯 政治的合性与合律性 “支配” 形式理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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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义著:《法与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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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沈寒 《学海》 2003年第5期196-198,共3页
关键词 葛洪义 与实践理性 中国政大学出版社 2002年7月 书评 律说理机制 律话语 实践主义 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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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适用的涵摄模式:基础、方法与难题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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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雨衡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1-28,共8页
法律原则能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涵摄,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法律原则涵摄有利于实现法安定性、落实宪法原则并保证司法民主。法律原则并非实质理性法,而是形式理性法,因此法律原则可以适用涵摄。法律原则涵摄最重要的任务是发现大前提。首... 法律原则能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涵摄,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法律原则涵摄有利于实现法安定性、落实宪法原则并保证司法民主。法律原则并非实质理性法,而是形式理性法,因此法律原则可以适用涵摄。法律原则涵摄最重要的任务是发现大前提。首先,法院应确定个案事实满足了法律原则适用的前提,即不存在具体规则也无法通过法律方法发现法律规则,或具体规则的适用将导致严重不公。其次,在寻找大前提时,法院必须纳入法律之外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实质性因素,同时参酌与个案相似的法律规则中立法者的价值考量,决定个案应适用的大前提。在这一过程中,法院承担详细证立其权衡过程的说明义务。再次,法院必须依循法律原则的指引,决定个案中应适用的法律规则。最后,法院运用一般司法三段论完成法律原则的涵摄。法律原则的涵摄因此具有双重三段论结构:从法律原则到法律规则,从法律规则到法律事实。这种结构可以确保司法活动中价值专断的最小化与实践理性的最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段论 律原则涵摄 德沃金 阿列克西 形式理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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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历史轨迹 被引量:3
18
作者 张述周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00-103,共4页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作为当代中国法学的指导思想具有重要地位,它是在继承和发展了整个西方法哲学思想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的精神实质,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学研究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作为当代中国法学的指导思想具有重要地位,它是在继承和发展了整个西方法哲学思想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的精神实质,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学思想 理性自由 历史唯物主义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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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之补充:权力清单制度的功能主义解读 被引量:22
19
作者 王太高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12,共11页
批准生效、备案审查是我国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核心内容,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发挥了根本性作用。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来看,合法性审查机制并不能完全阻却不合法的法律规范进入现实的法治实践。这样,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就诞生了... 批准生效、备案审查是我国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核心内容,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发挥了根本性作用。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来看,合法性审查机制并不能完全阻却不合法的法律规范进入现实的法治实践。这样,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就诞生了权力清单制度这种合法性审查补充机制,它通过“清权”、“减权”、“制权”和清单的“动态调整”等,一方面可以消解批准生效、备案审查等合法性审查机制“失灵”引发的问题,另一方面能够将地方的探索和经验正当化,进而为科学立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清单制度 性审查 的实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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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结果正当性评价的三个维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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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爱龙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08-111,共4页
在成文法系传统国家中,立法结果评价的对象是以文本形式存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体系。立法结果正当性评价是对法律文本进行的好坏、善恶评价,须同时在"真、善、美"三个维度中展开法律文本的真理性评价、伦理性评价和审美性... 在成文法系传统国家中,立法结果评价的对象是以文本形式存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体系。立法结果正当性评价是对法律文本进行的好坏、善恶评价,须同时在"真、善、美"三个维度中展开法律文本的真理性评价、伦理性评价和审美性评价。事实上,作为真理层面的法之合规律性与作为价值层面的法之合目的性不能相互割裂,立基于"真"与"善"的内在逻辑关联,毋宁应被视为,法之合规律性本身即蕴涵其对于法之合目的性的价值追求,缺失伦理正当性的法律即背离法律之"真;"而法之合目的性又必须立基于法之真理性,唯有与法之"真"相互契合的法之"善"方可视为法的正当性。由法之"真"与"善"或曰法之合规律性与合道德性的相互结合而产生的就是法之"美",这是良法的形成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文本 的真理性评价 的伦理性评价 的审美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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