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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8年来非法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实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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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晋海 张静 《林业调查规划》 2016年第3期45-50,共6页
为了保护我国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力地打击犯罪,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1995—2014年237件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主要发生在经济水平发展较低但是动物比较丰富... 为了保护我国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力地打击犯罪,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1995—2014年237件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主要发生在经济水平发展较低但是动物比较丰富的西南部地区;当事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较弱;犯罪目的在于猎杀或者贩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以获得经济利益;量刑过程中,罚金自由裁量度大,刑罚较轻,缓刑适用情况居多。提出了相应建议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实证分析 犯罪规律 生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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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理解与适用——以《2022野生动物解释》为分析文本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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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琳君 吴大华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8-148,共11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性质。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该司法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性质。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该司法解释,本文解读了相关规定。在“名录+核准”的双重标准下,本文明确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最新判断依据,分析了“数量标准到价值标准”的合理性,同时本文认为基准价值过低会产生入罪门槛过高的问题。针对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本文细化了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估的内容,为执法实践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犯罪对象 量刑标准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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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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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献萍 胡美灵 《中南林学院学报》 CSCD 2004年第6期8-12,共5页
 刑法介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非常必要。我国刑法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应该扩大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的范围;修改并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刑事责任的条款,使之与刑法相衔接;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q...  刑法介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非常必要。我国刑法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应该扩大野生动物资源法律保护的范围;修改并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刑事责任的条款,使之与刑法相衔接;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章,并在其中设置"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专节,将直接针对野生动物的犯罪纳入其中;增设"故意伤害、虐待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点食、购买、出售野生动物菜肴罪",以期充分发挥刑法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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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属于刑法的规制范围吗?——兼评《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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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良芳 应家赟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5-92,共8页
对《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两个侵犯野生动物犯罪之犯罪对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阐释,应当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规则,坚持严格解释的立场。从文理解释看,只有具备野生性特征的动物才是野生动物;从文本用语看,相关规范均... 对《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两个侵犯野生动物犯罪之犯罪对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阐释,应当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规则,坚持严格解释的立场。从文理解释看,只有具备野生性特征的动物才是野生动物;从文本用语看,相关规范均明确区分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从目的解释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的保护目的不同;从比较解释看,国外普遍对野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分别立法。因此,立足于法教义学,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不属于刑法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驯养繁殖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刑法解释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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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的实践样态与制度调适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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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艳芳 于一飞 《齐鲁学刊》 CSSCI 2022年第6期93-105,共13页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呈现出类型体系粗放、惩治节点集中、犯罪成立条件重心偏离、刑罚裁量过于轻缓的现实问题,难以满足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的需要。为此,应完善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类型,细化人工繁育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差...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呈现出类型体系粗放、惩治节点集中、犯罪成立条件重心偏离、刑罚裁量过于轻缓的现实问题,难以满足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的需要。为此,应完善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类型,细化人工繁育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差异化刑法保护的规则,并探索对“三有”野生动物资源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以外其他一般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刑事惩治节点进行链条优化,实现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刑事惩治的提前化、重点化与破坏一般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刑事惩治的均衡化、同等化。通过优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价值核算规则等措施,完善犯罪成立条件。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量刑时,要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标准、细化罚金数额计算规则并准确划定生态恢复措施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非法狩猎罪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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