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司法刑法学的观念
被引量:5
- 1
-
-
作者
刘远
-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刑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61-169,255,共10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学司法逻辑化语境中的定罪论研究”(项目号:19BFX094)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司法刑法学是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是司法逻辑的刑法学。传统刑法学偏离司法实践,不正面反映庭审过程,有悖于庭审实质化改革取向。刑法学所服务的司法实践是交往实践,不是目的行为,不同于执法实践。在司法逻辑上,应区分刑法的理解、解释与适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对庭审过程的关注以及区分理解与解释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司法刑法学把刑法理解学提升为真正的刑法解释学。司法刑法学的基本架构应是“刑法论—定罪论—量刑论”。与传统刑法学立基于主体哲学不同,司法刑法学采取的是现象学立场。
-
关键词
司法刑法学
司法过程
司法逻辑
主体哲学
现象学立场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