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共通性——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31
1
作者 吴如巧 雷嘉 郭成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67-178,共12页
环境损害案件呈现出公益与私益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特征,在此情形下同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将不可避免,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必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证明等方面存在共通性,这一共通性... 环境损害案件呈现出公益与私益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特征,在此情形下同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将不可避免,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必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证明等方面存在共通性,这一共通性可在避免矛盾裁判、提升诉讼效率、实现攻防平衡等方面发挥重要程序功能。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共通性方面存在缺陷,有必要在今后的修正与完善中对该缺陷予以修复,以有效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二者间的制度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私益诉讼 共通性 司法解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典视域下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衔接之进路研究 被引量:13
2
作者 朱谦 于晶晶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33-44,共12页
《民法典》为我国环境民事救济体系确立了公法义务、私法操作的机制,对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制度协调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纵观环境法发展历程,环境侵权二元性特征下的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从暧昧不分到逐步分野,成为了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 《民法典》为我国环境民事救济体系确立了公法义务、私法操作的机制,对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制度协调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纵观环境法发展历程,环境侵权二元性特征下的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从暧昧不分到逐步分野,成为了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分野走向的逻辑起点。司法实践中环境民事诉讼双轨制带来的管辖冲突、审理顺位冲突与既判力冲突使制度协调成为必然。制度协调的进路需要突破融合路径的不经济性和衔接路径的片面性,形成以制度共通性为基础的新衔接路径。在具体制度修正中应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修正中心,探寻集中管辖之可能,赋予环境民事私益诉讼原告程序中止权,实现私益诉讼生效判决既判力有限制的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环境民事私益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制度衔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融合研究 被引量:11
3
作者 陈广华 缪宗崇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57-66,共10页
对环境利益救济采取的公益私益分离模式过于强调公共利益的诉讼程序构造,反而在环境保护实体上割裂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固有的共通之处。应在厘清司法实践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转换环境民事公益私益诉讼并行的程序设定,构建两诉融合... 对环境利益救济采取的公益私益分离模式过于强调公共利益的诉讼程序构造,反而在环境保护实体上割裂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固有的共通之处。应在厘清司法实践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转换环境民事公益私益诉讼并行的程序设定,构建两诉融合救济的利益保护体系。当环境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益和私益时,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或者由个人提起民事诉讼都难以平衡利益,程序上导致审理顺位不明、诉讼效率低下。构建环境公益私益融合救济模式,可以从实体上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适用区分标准,一是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保持谨慎谦抑,二是增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消极适用条款;从程序上可以利用诉的合并理论将两诉合并审理、划分审理阶段并引入域外中间判决制度消除现存模式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私益诉讼 中间判决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并行与融合 被引量:4
4
作者 蒋超 张丹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69-278,共10页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梳理,而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面对并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部分学者提出了强制合并、混合并存、另赋实体请求权、诉讼信托、诉讼担当等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模式,上述模式分别从诉的合并和诉讼实施权融合两个方面对融合方式进行了探讨,但是其中仍存在当事人诉讼选择权忽视、公私益失衡以及责任重复认定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质量,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日渐增多。基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潜伏性特征以及环境侵害发生的阶段性机理,环境诉讼中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交叉使得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成为应然趋势。在尊重环境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以追求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为原则,结合我国实际,以具备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作为枢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权,构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新融合模式,将有利于诉讼目的实现。新融合模式强调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效能,争取将同一事实产生的公私益诉求在同一时段提出,并依据诉的合并将两者合并审理,继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关注公私益交融之处,实现责任公平分配。新融合模式尊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了责任的重复认定,节约诉讼资源的同时提升了诉讼效率,不失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理想选择。当然,该模式尚处于理论初探阶段,要想真正具备实践性还需要在自诉讼制度、监督机制以及协作配合等多个层面进行建设构想,从而为环境诉讼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私益诉讼 新融合模式 监督权 起诉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困境与出路
5
作者 林聪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85-89,106,共6页
我国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经过立法和实践的探索建立起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救济模式。相互分离的救济轨道导致两种诉讼优势难以互借、诉讼效率低下以及公私利益无法全面保护的困境。鉴于环境侵权行为的复合性,可以通过在环境公益诉... 我国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经过立法和实践的探索建立起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并行的救济模式。相互分离的救济轨道导致两种诉讼优势难以互借、诉讼效率低下以及公私利益无法全面保护的困境。鉴于环境侵权行为的复合性,可以通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实现环境公益和私益诉讼裁判认定事实的双向度扩张并以绿色原则为桥梁促进两条诉讼轨道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私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