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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森林法背景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检视与理性进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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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小俊
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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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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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资源管理》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16,5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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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软科学项目(2018-R3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6YJCZH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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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森林法修订与实施,将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推动带来新契机。选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从其范畴、制度构建必要性和法律实践角度进行阐述,并选取适合样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该诉讼制度推进进程中,面临法律适用性不够、制度设计不足、司法权与行政权间的冲突等制约因素。因此,有针对性地从4个方面提出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路径选择:1)加强扩大诉讼主体范围、建立激励机制以及明确举证责任分配机制的配套法律法规制度供给;2)在推进诉前程序适度司法化、建立公益损害评估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3)加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厘清,促进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4)针对“后疫情时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行政公益诉讼应给予拓展,切实保护和珍爱野生动物。通过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施过程的制度检视及理性进路重点分析,以期促进对森林、野生生物资源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效果实现,并可为今后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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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完善进路
环境政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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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improve the rout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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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2.63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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