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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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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灿发
林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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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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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4年第6期27-3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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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和排放信息、环评信息的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和获得救济等关键环节仍存在问题。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关于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的规定和发达国家信息公开的经验,我国可以通过四个途径健全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一是实施污染源监管和排放信息的系统、完整、及时和用户友好的公开;二是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平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全本公开;三是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渠道,细化政府环境信息豁免公开的范围;四是激活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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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环境信息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污染源监管和排放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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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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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缺陷及其行政治理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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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谦
吴闻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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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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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6-11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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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失灵及其治理研究”(12BFX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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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仅是环保部门环评审批的决策基础,而且是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我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问题,表现为环境现状调查不深入细致、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够突出、参数选取不够科学、环保措施不够可行等现象。造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以及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客观方面存在的困境。作为公权力行使主体的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环评许可的实质审查、退回、不予批准、撤销以及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实施,从而实现环评文件质量缺陷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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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质量缺陷
行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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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
[政治法律—政治学]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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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制度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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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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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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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治研究》
2016年第5期84-94,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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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制度,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已经确立,但实践中,大量违反该项制度的行为频频发生。由于法律的原则性规范,缺乏具体的实施规则,导致建设单位或是环保部门,都面临守法与执法的困境。尽管,环保部基于压力,出台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清单,但距离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全覆盖制度的落实,还路途遥远。因此,建议环保部制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录,界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标准,区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明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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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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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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