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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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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进鹏
曾健
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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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学院经济贸易系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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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经济管理》
2006年第9期94-9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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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虽然电力行业属于垄断行业,其自然垄断业务有保持垄断的合理性,但我国目前由于缺乏独立的规制机构,缺乏对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垄断行为的有效规制,导致过度垄断,抑制了有效竞争,扭曲了资源配置,损失了效率和福利。我们应当尽快建立独立的规制机构,将电网公司的电能交易业务与提供基础性服务业务分开,引入多元的电能交易主体,改变成本加成定价方法,建立激励性的定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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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垄断业务
过度垄断
独立的规制机构
多元的电能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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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usinesses of natural monopoly
excessive monopoly
independently regulatory institute
plural enterprise of trading electric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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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0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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