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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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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庆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30-138,共9页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有助于降低前科人员再犯率、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社会生活、避免涉案人员的近亲属受到牵连,但相关制度的缺失导致犯罪记录可以在各部门间任意共享,且容易被社会大众知晓,当事人的犯罪记录被泄露后也无法获得...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有助于降低前科人员再犯率、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社会生活、避免涉案人员的近亲属受到牵连,但相关制度的缺失导致犯罪记录可以在各部门间任意共享,且容易被社会大众知晓,当事人的犯罪记录被泄露后也无法获得有效救济。因此,我国应当构建“实体+程序+配套”三位一体式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体而言,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记录可被酌情封存,危害国家安全、国防利益、严重危害公共与人身安全以及贪污贿赂等重罪记录应被禁止封存,无罪案件的追诉记录应当被依职权直接封存。在此基础上,建立人民法院依职权和犯罪者依申请双轨并行的记录封存启动模式,同时,根据轻微犯罪者的刑罚不同设置犯罪记录封存考验期以及免除轻微犯罪记录已封存当事人的报告义务。最后,应当限制犯罪记录的“非必要”查询,建构犯罪记录当事人的救济机制,并细化违规披露犯罪记录追责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轻罪治理 个人信息 前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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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思考——以河南省实践为样本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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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璐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20-126,共7页
为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地实施,河南省检法两院分别颁布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通知》,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条件、封存内容、封存程序等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但法检两... 为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地实施,河南省检法两院分别颁布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通知》,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条件、封存内容、封存程序等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但法检两院分别出台的法律文件仅针对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封存工作,并存在规范冲突,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求。该制度在实施中也存在种种问题,例如与相关行政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大量符合条件的犯罪记录未被封存;《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第2款但书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打折扣;相关社会部门缺乏协调与配合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所代表的先进少年司法理念以及发展趋势不容置疑,当务之急是对症找出对策,于细部品质进一步丰富该制度的内容,完善其具体工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河南省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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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刑法立法观视域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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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交大法学》 2025年第5期136-151,共16页
犯罪附随后果有助于实现以一般预防为导向的政策目标,但本身存在“治理悖论”的困局:“重惩罚、轻复归”的犯罪附随后果带来“轻罪不轻”现象,导致“社会惩罚→继续犯罪”的系统危机。犯罪附随后果作为一种社会惩罚,是重罪重刑时代的产... 犯罪附随后果有助于实现以一般预防为导向的政策目标,但本身存在“治理悖论”的困局:“重惩罚、轻复归”的犯罪附随后果带来“轻罪不轻”现象,导致“社会惩罚→继续犯罪”的系统危机。犯罪附随后果作为一种社会惩罚,是重罪重刑时代的产物,将犯罪附随后果不加区分地适用于轻罪,违背责任主义原则而产生功能异化。犯罪记录封存作为犯罪附随后果的制度选择,会面临社会复归与安全保护的法益衡量难题,前科记录具有一定的犯罪预防效果,也是导致社会排斥的原因。在实体法上,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对象是轻微犯罪的过失犯罪以及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除处罚的故意犯罪。在程序法上,犯罪记录封存当以出狱人员的申请和后经法院裁定为正当程序。同时,建构犯罪记录封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刑法立法观 轻微犯罪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犯罪附随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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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角下的轻罪应对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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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海松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65-180,共16页
我国现行《刑法》未对轻罪作出明文规定,但大致可以将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归入轻罪的范畴,当然特定犯罪除外。近年来轻罪激增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立法层面增设轻罪这一直接原因,也有司法层面基于刑罚轻缓化的政策要求和形势变化... 我国现行《刑法》未对轻罪作出明文规定,但大致可以将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归入轻罪的范畴,当然特定犯罪除外。近年来轻罪激增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立法层面增设轻罪这一直接原因,也有司法层面基于刑罚轻缓化的政策要求和形势变化的时代背景而提升定罪量刑标准这一重要原因。未来,应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下妥当应对轻罪。就贯彻刑法谦抑原则而言,最为紧迫的是通过优化定罪量刑标准有效控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发轻罪的入罪范围;就推进综合治理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实现行刑有序衔接,既要立足当下通过司法裁量实现“出刑转行”,又要立足长远谋划对《刑法》规定的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允许比照适用,实现“两法衔接”,切实发挥《治安管理处罚法》事实上的“轻罪法”作用;就贯彻程序优先理念而言,要充分发挥审前分流作用,避免轻罪案件“扎堆”进入审判程序,并在降低羁押率的前提下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就完善前科制度而言,可以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突破口,并采取“程序修法先行,实体修法跟上”的具体策略,进一步实现犯罪的轻重有序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 行刑衔接 危险驾驶罪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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