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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商业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调整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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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建民 《华东经济管理》 2001年第2期111-114,共4页
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界定的实质意义在于确定起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的承担。商业特许连锁经营合同的标的为经营技术资产,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以此界定特许连锁,并与直营连锁、自愿连锁相区别。加盟费、使用费是特许者授权被特许者使用... 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界定的实质意义在于确定起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的承担。商业特许连锁经营合同的标的为经营技术资产,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以此界定特许连锁,并与直营连锁、自愿连锁相区别。加盟费、使用费是特许者授权被特许者使用经营技术资产的代价。对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调整应当采用国家立法(政府规范性文件)调整和行业自律相结合方式。行业自律性规范概括了商业习惯或惯例,应当成为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市场行为规范,成为市场经济法制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法律 商业 特许连锁经营 经营技术资产 特许连锁经营合同 立法 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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