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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中国初期社会主义爱国公约运动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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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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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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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89-9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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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主义爱国公约运动是在1957年开始普遍推行的,其目的是为了改造不良分子,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改变旧的、落后的风俗习惯,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爱国公约是经过人民群众民主讨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由人民群众互相监督和在人民调处委员会的监督下贯彻执行,对提高人民觉悟、促进生产、移风易俗、减少纠纷、加强人民团结、预防犯罪和加强法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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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主义
爱国公约
人民调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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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ocialist
patriotic convention
people s mediation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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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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