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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激励性法律规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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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夏秋 《西南金融》 2015年第10期51-55,共5页
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普惠性,与农村金融的发展目标相契合。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农村金融成本,增加农村资金供给,优化农村金融结构,然而在我国农村金融中,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初创阶段。《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从政... 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普惠性,与农村金融的发展目标相契合。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农村金融成本,增加农村资金供给,优化农村金融结构,然而在我国农村金融中,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初创阶段。《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从政策层面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激励性法律制度则可以从法律层面将互联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用发挥到最优状态。农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需要激励性法律规制,对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激励性法律规制主要从微观市场准入、中观行业协会自律和宏观税收调控等方面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农村金融 激励性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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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改革中主体合作博弈的实现路径——法学理论的回应与法律制度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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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瑞雪 刘雨桦 《西南金融》 2017年第9期23-28,共6页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实现的标志是各种形式利率上下限的全面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金融资源在市场中真正实现优化配置。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家、银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实现的标志是各种形式利率上下限的全面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金融资源在市场中真正实现优化配置。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家、银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人、存贷款人和金融消费者之间存在着利益碰撞,为了各利益主体实现合作博弈,法学理论可以并且应当发挥其积极作用,通过法律制度的构建,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成果的公平分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改革 利率市场化 利益主体博弈 合作博弈 金融竞争 市场利率定价 激励性法律规制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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