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集资犯罪追赃挽损诉求与“法益恢复”方案
被引量:13
- 1
-
-
作者
庄绪龙
-
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40-52,共13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体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FFXB025)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FXC001)的阶段性成果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资助。
-
文摘
非法集资案发后,集资参与人"追赃挽损"诉求比较强烈。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办案机关往往采取"抓小放大"的权宜之策,以安抚单笔数额较小但基数庞大的散户,这明显违背公正原则。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追赃挽损"诉求,主要存在"清退义务"与"损失自负"并立的行政强制模式和非法集资犯罪化治理模式。就前者而言,可能面临变相鼓励非法集资人转移、隐匿集资款以及实践效果存疑的疑问;就后者而言,存在"追赃挽损"范围不清晰、民刑交叉异议与权属纠纷以及查封、冻结、扣押工作举步维艰的实践困惑。对于非法集资"追赃挽损"困境,有必要在"回应型法"思维引导下,积极倡导"法益恢复"处置模式,即以是否能够及时、有效清退集资款作为入罪与否的实质根据,倒逼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积极履行清退义务。事实上,集资犯罪"追赃挽损"工作的"法益恢复"处置模式,不仅在现行法上存在根据,而且有助于民营经济"六保六稳"政策落地。
-
关键词
非法集资
追赃挽损
损失自负
清退义务
法益恢复
-
Keywords
Illegal Fund-raising
Pursuing Ill-gotten Gains and Recovering Loss
Being Self-responsible for the Loss
Obligation to Return Ill-gotten Gains
Recovery of legal good
-
分类号
DF623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