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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平的法哲学之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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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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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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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9-10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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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普芬道夫《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翻译与研究”(22&ZD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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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平作为法哲学的基本范畴,与正义等其他法哲学基本范畴长期而广泛地存在混淆状态,从而限制其充分发挥本身应有的作用。公平包含内涵本质与外延形式两层维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公平的核心内涵;“居中裁判,平之如水”是公平的重要内涵。公平的外延形式具有鲜明的特点,其是一种消极的利益与价值调和,与正义、平等、衡平等范畴之间虽然存在紧密联系但具有鲜明的界分。澄清公平的法哲学维度并令其与其他基本范畴既相互区分又相辅相成,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有助于国际国内司法制度的发展与法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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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平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居中裁判
平之如水
消极的利益与价值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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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DF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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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正义的法哲学之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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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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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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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02-11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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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普芬道夫《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翻译与研究”(22&ZD2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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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义作为法哲学基本范畴已被研究和阐述上千年,成为深入人心的法治社会的核心概念。然而,众说纷纭乃至相互混淆与矛盾的正义观限制了其内涵与外延维度的充分展开,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妨碍了法治的进步。正义可以从内涵与外延两层维度上进行法哲学的解读,其内涵本质在于各得其所、扬善抑恶,其外延形式在于一种积极的利益与价值调和。正义与道德、价值、公平、规律等基本范畴具有紧密联系,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很容易与其他范畴相混淆,但在严格的法律逻辑上,正义与其他范畴仍然存在明确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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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义
各得其所
扬善抑恶
积极的利益与价值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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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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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济转型时期领导干部的心理矛盾及其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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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刚
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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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建湖县委组织部
江苏省建湖县医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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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76-7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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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领导干部
经济转型时期
心理矛盾
社会文化环境
集体主义价值观
消极心理
商品交换原则
心理健康
个人利益
观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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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933
[经济管理—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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