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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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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莉斌 彭波 《中国矿业》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139-145,共7页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各单行法中都有体现,是构成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赔偿的法益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条款中规定国家对自...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各单行法中都有体现,是构成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赔偿的法益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条款中规定国家对自然资源享有主权,主权当然应包括所有权的内容。因自然资源种类差异,在其国家所有权受损时赔偿救济规范和结果不尽相同。因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传统行政、民事、刑事等救济方面均存在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又不足以涵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救济的范围。需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的角度,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兼具公私属性予以认识,并进行相关利益衡平考量。对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已有规定,并出现了一批相关司法案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现和公权和私权的结合,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损害公益诉讼奠定了基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损害可直接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程序时可与环境公益诉讼合并审理,有利于节约立法、执法和司法成本,是最优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利益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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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四题初探——从浦东环保局诉密斯姆公司等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案谈起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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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厚省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5期37-44,共8页
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 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其中又以海洋环境行政机关为优。因海上油污损害引起的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兼具海事与环境公益双重性质,应同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与环境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两者乃互补关系,而非竞合关系。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上,除了在因果关系上应继续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这样的减轻证明责任措施外,还应当进一步减轻原告方的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由法院酌定损害赔偿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侵权之诉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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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被引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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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树义 李华琪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68-75,共8页
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由磋商与诉讼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主体、程序及内容方面均呈现出公权性、程序性及救济性,表明其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环境诉讼。同时,政府的索... 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由磋商与诉讼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主体、程序及内容方面均呈现出公权性、程序性及救济性,表明其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环境诉讼。同时,政府的索赔权来源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具备的私权属性决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属于特殊的私益诉讼。据此,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施,有必要妥善协调其与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从而完善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私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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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在涉海“公益维护”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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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竺效 梁晓敏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6-26,共11页
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诉讼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检察机关应以不同的诉讼主体地位参与。其中,海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是救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损害的私益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检察... 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诉讼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检察机关应以不同的诉讼主体地位参与。其中,海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是救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损害的私益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检察机关应是督促起诉主体;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救济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应是补充起诉主体。由于前述涉海诉讼的特殊性,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除适用《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确立的领域诉讼行为的司法规范外,还应适用《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所确立的特定主体的司法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海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督促起诉 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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