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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原则:立法批判功能的证伪 被引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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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冀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05-122,共18页
法益保护原则在我国刑法学中被塑造成在司法上具有构成要件解释功能、立法上具有构成要件批判功能的完美指导原则,但它根本无法承担反思犯罪化立法的任务。法益概念之所以被创立,正是为了迎合当时刑法典中存在的宗教伦理犯而以“法益”... 法益保护原则在我国刑法学中被塑造成在司法上具有构成要件解释功能、立法上具有构成要件批判功能的完美指导原则,但它根本无法承担反思犯罪化立法的任务。法益概念之所以被创立,正是为了迎合当时刑法典中存在的宗教伦理犯而以“法益”证成此类犯罪的保护目的,这导致法益概念自始具有形式性、开放性之特征,缺乏先天自由主义内涵,相关概念史的误解值得澄清。为摆脱实证性法益概念对立法的无力,形式法益被实质法益取代,但无论超实证法性还是宪法性的实质法益均无法为立法提供限制标准,刑法不必借助法益这一中介,这是它面临理论悖论和实践冷遇的根本原因。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刑法不会因违背法益保护原则而被宣布违宪,宪法保护范围、合宪性审查制度两大因素决定“目的正当”并不重要,对犯罪化立法只能在立法草案阶段通过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法益保护手段进行事前监督,“手段正当”的评价标准直接源自宪法的比例原则,法益保护原则完全被包含于比例原则,因而法益可有可无、应被替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原则 批判 形式 实质 合宪性审查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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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均衡证成中比例原则对法益保护原则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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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阳 柯华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51-161,共11页
“社会防卫论”的出现使“罪刑均衡论”受到极大的冲击,将此置于罗尔斯所述正义的两大原则下考察,不难发现二者关注的矛盾的存在范畴并不相同。在当代中国的综合主义刑法理论视角下,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运而生。表面上看,该原则使刑罚个... “社会防卫论”的出现使“罪刑均衡论”受到极大的冲击,将此置于罗尔斯所述正义的两大原则下考察,不难发现二者关注的矛盾的存在范畴并不相同。在当代中国的综合主义刑法理论视角下,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运而生。表面上看,该原则使刑罚个别化与罪刑均衡得到充分协调;而事实上却忽略了罪刑均衡本身对于刑罚个别化的包容。罪责刑相适应的最终归宿依旧是罪刑相适应,割裂刑事责任的概念易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在罪刑均衡的视阈下,法益保护原则为比例原则提供了目的正当性这一前提,后者则作为方法论为前者提供了有效的衡量路径。同时,成本收益分析法弥补了比例原则设计中对于成本的忽视,使其与法益保护原则协同完成的罪刑均衡证成之结论更为准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均衡论 法益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成本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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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的成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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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30-145,共16页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合法行为,不可能成为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就此而言,刑法判断不应当具有独立性。民法上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具有刑法上的违法性,在此方面,应当强调刑法判断的独立性。即使某种行为的合法性在民法上存在分歧,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也不应将这种行为作为犯罪处理。质言之,只要给付者基于不法原因将财物交付给他人,即使其是否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上可能存在争议,也不应将受领人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给付 返还请求权 侵占罪 秩序统一性 法益保护原则 谦抑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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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俗犯罪实行行为的规范重构——基于法益侵害说的展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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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波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56-164,共9页
根据法益侵害说的立场,入罪化的准则是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不过,并非所有的法益侵害行为和具有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都应被予以入罪化,还需要借由从属性原则和伤害原则对其进行限定。以风俗犯罪正当化的基础要件作为考察依据,得以推知我... 根据法益侵害说的立场,入罪化的准则是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不过,并非所有的法益侵害行为和具有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都应被予以入罪化,还需要借由从属性原则和伤害原则对其进行限定。以风俗犯罪正当化的基础要件作为考察依据,得以推知我国风俗犯罪实行行为的设定不尽合理,表现为相关实行行为的规定失之于笼统、粗疏,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明确性与周密性,致使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与法益保护原则相悖。缘于此,有必要在犯罪论层面对我国风俗犯罪的创制进行检讨,以便能够适时厘正设定失当的实行行为,并将相关的风俗犯罪予以出罪化,进而规范风俗犯罪的处罚根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俗犯罪实行行为 侵害性 法益保护原则 规制 出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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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入罪的法律障碍及突破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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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春然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8-30,共13页
将运动员为了提高比赛成绩而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在实体法上有悖于法益保护原则或伤害原则,易陷入家长主义或伦理主义"泥潭";在程序法上,还会与审(裁)判独立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生冲突。学界提... 将运动员为了提高比赛成绩而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在实体法上有悖于法益保护原则或伤害原则,易陷入家长主义或伦理主义"泥潭";在程序法上,还会与审(裁)判独立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生冲突。学界提出危害还原论,主张将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合法化;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未成年运动员的健康保护问题。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已以法益的形式获得刑法的承认,故可构成将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入罪的正当化的根据;由此建构的刑法禁止,只能处罚精英运动员和高水平运动员,普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仅可基于未遂犯的理论受到禁止,但不宜于刑罚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运动员 兴奋剂 入罪 法益保护原则 犯罪化 危害还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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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正当性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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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立荣 蔡家华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02-105,共4页
风险社会是当代社会现象的客观现实描述,风险刑法成为应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工具。作为刑法核心内容的"罪责原则"和"法益保护原则"也因此成为风险刑法正当性的两大重要依据。
关键词 资风险社会 风险刑 罪责原则 法益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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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嵌入刑法体系的障碍与定位——兼论刑法教义学体系下风险社会理论的反思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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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丰 王俊松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133-146,共14页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刑法学界的热议,不过这并未给刑法理论带来挑战。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上应以科学技术为应然理解,在规范层面上无法通过刑法体系化的检验。刑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思考大都是以风险社会为大背景展开的,因此,刑法解决人工智能问题最根本、最透彻的方法即是对作为源头的风险社会理论进行检讨。刑法对于风险社会大可不必动辄架构新的风险刑法体系,风险社会相关理论无法通过刑法教义学的检验,其本身就是一道伪命题并不值得被刑法关注。最后,刑法重点关注的是人工智能在当下刑法体系中的应然定位。刑法首先从规范的角度对理论界关于强弱人工智能分类做出否定,而后在厘清人工智能风险来源的前提下,以内外二元风险之“产品性”和“工具性”为基础来明确自己的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风险社会 风险刑 法益保护原则 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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